台湾长荣航空公司因有机组员超时待命超过1分钟,桃园市劳工局劳检后裁罚55万台币(约12.4万人民币)。长荣表示,空勤组员的工时会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难比照一般行业有固定上下班时间,期盼能设立专法。对此,长荣航空企业工会4日也指出,另订专法让航空业不需遵守劳基法,不满表示,“这是什么道理,还要等到哪天继续用人命买教训吗?”
今年5月31日长荣航空BR198、BR197班机往返桃园、东京成田机场,因4名机组员待命临时被抓飞,上午6时45分报到,晚上6时46分报离,工时为12时又1分钟,虽然仅超出1分钟,但依据裁罚基准,累进的裁罚金额是依劳检结果的次数,长荣因3年来第5次违反法规,才遭罚55万元。
长荣航空指出,空勤组员工时偶会因天候、军演等或突发状况而受影响,难以和一般定时、定点上班型态比较。航空公司无法事先预知,加上航空业工作无法中断,虽然航空业经劳动部公告列入劳基法第84条之1(俗称责任制)的工作者,但地方政府又以行政命令限制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AOR),对短程航班工时的弹性常有争议,因此航空公司才会多次遭罚。
长荣表示,期盼主管机关能够制定专法,或至少于民用航空法明定空勤组员的工时等劳动条件,以符合航空业的特殊形态。交通部民航局也表示,针对航空业的工时规范问题,将持续跟劳动部沟通,盼望能保护劳工,并维持企业发展的平衡。
对此,长荣航空企业工会今天在脸书上表示,长荣航空航班超时成常态,桃园市劳动局裁罚后,长荣航空不服提出诉愿,交通部不去劝导长荣航空改进,竟去找劳动部沟通,另订专法,让航空运输业得以不遵守劳基法,“这是什么道理,还要等到哪天继续用人命买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