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奚金燕)25日记者获悉,浙江义乌从短期缓解集装箱紧缺,长期促进港口功能和船务资源前移、海铁联运班列高质量发展、船务人才集聚等方面考虑,制定出台了《建设宁波舟山港“第六港区”支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
记者注意到,《政策》引导集装箱班轮公司在义乌设立经营性机构。对在义乌设立(含已在义乌设立)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集装箱班轮公司,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用奖励。同一主体从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政策》推动集装箱班轮公司在义乌落地箱管权限。对与义乌堆场签订箱管协议并建立义乌堆场独立编码的集装箱班轮公司,年度空箱进场量达到2000(含)-5000标箱、5000(含)-10000标箱、10000标箱(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对集装箱班轮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物流企业在义乌开展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年业务规模达到3000(含)标箱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0标箱,增加10万元的奖励。
《政策》还支持海铁联运发展。对从事铁路西站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的运营平台,按照铁路西站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年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占比30%以下的不予补助,占比30%(含)-50%、50%(含)以上的,分别按每标箱160元和180元给予补助。据悉,上述几条政策适用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记者还注意到,《政策》鼓励集装箱班轮公司加大义乌堆场空箱进场量。以集装箱班轮公司上一年度同期在义乌堆场空箱进场量为基数,对净增加的进场空箱给予每标箱200元的奖励。该条政策适用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义乌市相关部门表示,《政策》通过引导集装箱班轮公司、运输企业、货代企业等业务主体,加大义乌堆场空箱进场量,推动落地箱管权限,创新全程物流服务模式等举措,缓解当前集装箱紧缺问题,培育和完善港口服务产业链和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