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以促进海运经济稳中向好。
如今,政策实施时间过半,全国多地区传来佳音:截至4月底,江苏海事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超2.3亿元,山东海事局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超6.3亿元,上海海事局减征港口建设费2.45亿元,宁波海事局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近2亿元……
多措并举 各地迅速响应
政策出台后,各地海事部门立即响应。
在上海,上海海事局第一时间暂停国外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的开票及缴费工作,紧急升级软件系统,切实把阶段性减免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在江苏,南通海事局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向货主、代理、代收单位等相关缴费人宣传阶段性免征政策,及时解答缴费人退费疑问。
为快速落实减免政策,厦门海事局切实细化操作办法,明确减免征起算时点判定标准、减免征范围以及相关审核流程,通过视频会议、电话、走访等多种方式向缴费义务人进行政策宣贯,细致解答辖区内委托代收单位及企业相关问题。
宁波海事局也第一时间确认免征时间节点和免征范围,梳理核实应退的港口建设费金额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金额,确保应退尽退。
科技驱动 强化线上办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政务线上办理也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各地海事部门在海事管理中进一步发挥信息化优势,便利行政相对人。
为提高退付效率、减少接触频率,上海海事局积极开展网上退付港口建设费实践,于4月17日在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港口建设费海事退付系统”,并于同日发布退费通知。截至4月底,上海海事局完成第一批港口建设费退付6560票,合计金额346.36万元,占应退付总额的93.9%。此外,地处黄浦江上游的闵行海事局“志上政务”创新团队推出“港口建设费自助缴费系统”手机客户端,解决了现场舱单申报及港口建设费缴费的难题,完成了上海港首笔手机网银、首笔手机支付宝及微信缴纳港口建设费,解决以前电脑申报舱单及缴费步骤繁琐、难度大的问题,充分保障了群众的政务服务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江苏海事局对辖区海事窗口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流程进行了适时调整,通过推进水路联运申报核销平台与海事征稽协同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组织开发电子信息上报通道、推进无人值守站中转核销功能应用等信息化手段,尽可能降低窗口人员流动和接触,避免人员聚集。南通海事局则特别上线了电子信息上报通道,综合利用多种支付方式提升缴费效率,从源头上减少了直接接触机会,大力推广了无人值守政务服务,实现了水路联运申报核销平台与海事征稽协同管理平台数据对接,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海事监管服务,提高了码头周转效率,降低了相对人成本。
效果明显 航运经济稳中向好
“硬核”措施带来真金白银的红利。截至4月底,包括退付和减免费用在内,上海海事局同比减征港口建设费53.7%;自今年3月1日以来,浙江海事局累计减免港口建设费3.46亿元,减免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323.27万元,累计为企业减负3.49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和贸易压力;日照海事局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25036.71万元,减免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93.76万元,预计到6月30日,日照辖区航运企业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将超过5亿元……
免征港口建设费等“大礼包”推动着企业快速“回血”。海事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做好这些减免政策的宣传、咨询、办理工作,切实有效地纾解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的困难,加快地区航运业的恢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