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政府为确保全国“两会”和春节期间上海港航安全,市港口局严格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和上海市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局领导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局属单位分别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明确了主要领导为事故和险情上报的第一责任人,严密防范和处置港航安全事故。自2005年12月20日开展今冬明春明查暗访工作以来,按照排定的检查计划,结合水路春运安全管理工作,市港口局客运设施、内河安全、重大设施和危险品设施明查暗访组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港航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设施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满足、从业人员持证作业、事故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明查暗访;局属单位也排定计划,结合实际开展了明查暗访活动。 据统计,自2005年12月20日起至2006年1月26日,市港口局组织检查108次,357人次参与明查暗访。共检查168家企业(其中领导参加检查39家企业),其中明查103家,暗访65家;查出隐患96条;发出各类整改书34份;检查意见书62份;罚款3.5万元;落实整改71条。 期间,重大设施组共检查22家企业,发出各类整改通知书14份。对检查发现的上海友谊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水泥装卸作业的人员进行人货共吊作业,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严肃查处,并采取约见该单位领导的方式,继续跟踪落实不放松;对码头安全管理人员存在的持证不到位现象提出整改要求。客运设施组检查了10家企业,对上海金沙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客运站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等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货运作业,落实整改的行政处罚。内河安全检查组检查了15家企业,查处安全停靠设施、静电装置欠缺,用电安全等隐患,对上海宝山鑫胜化工有限公司超越港口危险货物认可作业范围的经营行为,予以罚款3万元。危险品设施组检查了14家企业,对检查发现的违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规定、作业现场秩序不良和未及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松懈的安全隐患等,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并立案查处1起,罚款5000元。 根据上海市安委办紧急通知要求,上海市港口局还拟订水上交通联合检查计划,于1月12日上午,由市建委,市安监局、港口局和上海海事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对吴淞地区客运设施、船舶等安全状况大检查。针对检查出的消防器材使用、保管,以及车辆、人员夹带危险品检查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公司领导,责令立即整改。 春节前期,各检查组在前一阶段暗访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春运安全工作特点,为确保水路运输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重点加强了对吴淞地区客运和芦潮港跨省际客运安全监管和乡镇渡口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对申报作业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实施了动态检查,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保障港航公共安全。 节日期间,上海市港口局领导加强带班值班,由办公室会业务部门排定了局领导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和节日慰问日程。局属码头中心建立了浦江女子监督队,重点加强黄浦江沿线旅游码头的监管;下发通知组织开展春节长假期间安全检查,明确春节期间重点加强对石洞口—军工路—外高桥—吴泾—杭州湾沿线(地区)危险品码头、吴淞地区客运码头和外滩沿线邮轮码头的安全检查力度。 截至目前,上海港航安全情况基本稳定。上海市水路运力准备充分,各水路客运企业领导深入一线,对三岛客运高峰落实对应措施,合理安排运力,尚未发生旅客超载、严重滞留等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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