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货物的交接手续;
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七、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手续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合法手续:
1.代订货物运输合同,被委托单位必须持有委托单位证明,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
2.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在交运前,托运方必须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托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向车站说明最长的允许运输期限,并办理双方商定的专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