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介绍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问:今年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随后央行行长易纲也宣布了金融业扩大开放的11项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在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金融业开放是否会有进一步的措施?能否介绍一下。
徐忠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易纲行长代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也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内对外扩大金融开放,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徐忠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的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