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简称《协议》)。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公路治超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协助调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7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据悉,四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出台《长三角省际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站统一布局规划》,对省际治超站点统筹规划,强化路网管控,避免资源浪费。通过合理勤务安排,充分提高各地现有超限检测站点利用率,实现相邻省(市)交界区域站点共用,加强省际执法监管能力。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落实对属地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驾驶员、货运源头单位的“一超四罚”等事后监管措施。完善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机制,加快起运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办理速度。
当日,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在204国道太仓治超检查站(江苏)、京沪高速公路花桥收费站(江苏)、沪渝高速公路检查站(上海)等长三角区域10个整治点,同步开展了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执法车辆34车次,检查车辆93辆次,查处超限车辆1辆,卸载货物2.8吨,发放各类宣传品6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