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民生工程重要任务之一的路长制工程在我市顺利推进,截至9月底,宣城市各县市区政府全部出台了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及乡村道专管员等配套制度,泾县(我市路长制试点县)乡村道专管员全部招聘到岗。
宣城市路长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辖区内农村公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县级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总路长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县四大班子的所有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每名县领导至少联系1条公路;乡、村路长分别由乡镇和村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担任。我市同时出台了路长制联席会议、定期巡查、信息公开通报、工作督查、工作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和乡村道专管员招募管理办法,保证各级路长对农村公路的资金筹措、政策和环境保障、督促检查切实负起责任。9月初,泾县完成了所有乡村道专管员的招募工作,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贫困人口、关心农村公路发展并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沿线群众中公开招募乡村道专管员32名,专职负责约1500公里乡村道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