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国际客运航班计划编排的时效性和灵活性,民航局发布通知,对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或其外事组)批准、或者符合中外快捷通道要求的复产复工国际客运包机计划审批工作程序进行临时性调整,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该通知自5月25日起实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中外航空公司的国际客运包机应取得不定期飞行航班许可,暂不需时刻协调。各航空公司在申请不定期飞行航班许可的同时,即可向运行监控中心提交相关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运行监控中心根据不定期飞行航班许可内容,尽快受理并发布预先飞行计划。
1. 不定期飞行航班许可申请。
各公司登录系统(国内公司登录http://product.caachbjc.com;外航登录http://1.85.12.35:8090/faopss/login_toLogin)进行报送,申请时限由原来的提前7个工作日调整为提前3个工作日,系统受理时间7×24小时。
2. 预先飞行计划申请。
预先飞行计划申请按照现行程序和申请途径保持不变,申请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统一调整为提前3个工作日,系统受理时间7×24小时。
相关措施
1. 针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CCAR119R1)中第二十一条要求承运人与有关服务部门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的规定,可由相关机场或地服公司出具的地面服务保障确认函代替。
2. 针对《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细则》(CCAR119R1)中第九条第十一款关于提供包机合同的要求,可由承运人提供相关地方政府或部门(包括我相关部委、我驻外使领馆、外国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出具的协请该航司运送复产复工人员的函件(如为英文以外的外文,应提供翻译件)作为替代申请材料。
3. 未持有CCAR-129部运行规范的外国航空公司,或已持有CCAR-129部运行规范但未取得相应航点或航空器批准的外国航空公司,如符合CCAR-129部豁免条款的条件,民航局可依据规章受理其豁免申请。
有关要求
1. 运输司与运行监控中心建立工作协同机制。
运输司与运行监控中心通过现有航权管理系统、数据融合系统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不定期飞行航班许可和预先飞行计划审批工作高效、便捷。
2. 空管办与运行监控中心建立工作通报机制。
运行监控中心负责做好数据融合系统中预先飞行计划数据的更新,供空管办查阅和下载。空管办根据时刻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地区管理局做好时刻管理工作。
3. 运行监控中心与各地区管理局建立航班监管工作机制。
运行监控中心负责做好数据融合系统中预先飞行计划数据的更新,供各地区管理局查阅和下载。当机场小时航班运行量达到时刻容量的90%时,各地区管理局要及时将情况报空管办并抄运行监控中心,同时提出运行建议和方案,确保航班运行安全顺畅。
民航资源网专家林智杰认为,复工复产审批的绿色通道政策,并不意味着国际航班的全面放开,这个是明确的。为什么会有这个文件呢?主要是几个考虑:
第一点,我们国家输入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机制,有这个条件,包括浦东机场建了方舱,包括我们的隔离检测流调申报,已经形成了相对比较强的能力,能够保证;
第二点,从效果来看,近一个月,每日的境外输入基本都控制在个位数,也就是说我们完全有能力能够接收更多的境外旅客;
第三点,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现在的国际运力只有正常的2%,远远没法满足国际交流或者商务往来的需要,通过复工复产的包机,在有能力接纳的情况下增加运力,对旅客来说,对企业来说,对国家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民航资源网专家綦琦也表示,复工复产国际包机其实很明确,复工复产针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境的航空客运需求而提供的解决方案。随着国内疫情可控,国内推动复工复产,以支持航空货运确保国际供应链和物流链不断。同时,特别是高新领域,在华投资的外企和合资企业,是需要来自境外的专家和工作人员来华的。复工复产国际包机“绿色通道”就是民航局响应国家防疫常态化阶段的政策要求,主动作为,更好的发挥民航业国际性特征,为高质量保障复工复产所需关键人员的国际往来“不断链”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林智杰指出,绿色通道并不意味着全面放开,首先定期航班的五个一政策肯定还会坚持,至少在近一两个月内。那么复工复产的包机需要每一班单独审批,政府肯定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根据当地防控的能力,以及国家整体的输入压力来判断。不会每个国家都能飞,不会每天都能飞一班,不会每家公司都批,这个肯定会有严格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