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港区综合治理协调中心大厅经过设备更装、功能分区、氛围布设后,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综合治理协调中心由试运行阶段进入到常态化运行。
综合治理协调中心坐落于港区海事处4楼,由张家港海事局、张家港市交通局、张家港引航站及码头企业等港航单位联合成立。旨在围绕“合作应对水上问题,快速回应港航诉求”,打破条块束缚,凝聚整体合力,靶向解决水上监管和港口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资源共享、安全共担、服务共荣。
为促进综合治理协调中心发挥实效,按照信息集中受理、事项分派智能运行、事项承接权责明确、事项处置及时高效的总体要求,在运行机制、工作清单、信息化建设、人员配置等方面合理谋划、做实做细。
同时,综合治理协调中心在港区海事处内部还承担二级指挥分中心信息处置、协调指挥、督查指导、应急联动四方面职能。
二级指挥分中心在横竖两轴上发挥支点作用,在竖轴上接局指挥中心下衔执法车船,在横轴集中汇集处内各类信息、统一调控全处执法资源。
在港区海事处,二级指挥分中心指挥长担负当日动静态管理职能,实现管理职能集中统一,全面解放海事处其他干部投身现场执法,不仅能充实执法力量,更能提升执法质量。
通过二级指挥分中心的作用发挥,形成二级指挥分中心为中枢,无人机、行政检查系统为“科技侦查单元”,水上海巡艇、陆上执法车为“精准作战单元”,行政处罚、政务办理等“静态受理单元”,再加上“后勤保障单元”,港区海事处实现“信息统筹、资源统筹、调度统筹”,形成顺畅高效的工作格局。
综合治理协调中心的建立运行,提供了有能、有为、有效港区服务,实现大型海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推动打造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示范区,提升港口的安全生产水平,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得到了地方政府、各港航单位的欢迎和认可。
下一步,综合治理协调中心将继续完善功能、提升效能,以实际行动提升船舶通航和港口经营效率,助力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