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南通海事局获悉,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南通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4147.86万元,为航运企业减负、纾困,有力保障了南通地区航运业的复工复产。
今年2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国外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征。具体为3月1日零时以后进港船舶载运国外进出口货物(实际靠泊)港口建设费免征,6月30日24时以后进港船舶载运的国外进出口货物(实际靠泊)港口建设费恢复征收。
为落实好该项政策,南通海事局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向货主、代理、代收单位等相关缴费人宣传阶段性免征政策,及时解答缴费人退费疑问。该局加强监管服务协同,挖掘发挥政策潜力,在落实港口建设费减免政策的同时,加强船舶监管服务、协调到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为辖区船舶进出、货物流通提供便利。此外,在海事管理中进一步发挥信息化优势便利相对人,疫情期间,特别上线了电子信息上报通道,综合利用多种支付方式提升缴费效率,从源头上减少了直接接触机会,大力推广了无人值守政务服务,实现了水路联运申报核销平台与海事征稽协同管理平台数据对接,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海事监管服务,提高了码头周转效率,降低了相对人成本。
据估计,至6月30日,阶段性免征期内预计可为南通相关企业减免港口建设费近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