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提升搬移能力,快速、高效搬移残损航空器,根据2015年9月7日华东地区机场应急救援交流会精神,青岛机场积极联系东航、山航、青岛航三大基地航空公司,完成了与各基地航空公司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的签订工作。
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是当航空器因失事等突发事件而丧失滑行能力时,为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在尽量避免二次损伤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将其搬移至其他地点的工作,属于航空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后续处置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和民航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残损航空器搬移由航空公司负责,但鉴于我国民航的实际情况,绝大部分航空公司并都没有搬移能力,只能依赖机场管理机构。因此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公司必须签订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可以保证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得到有效处置,避免长时间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
从与航空公司联系确定经办人开始,到后续对于协议内容及细节的确定,再到推进协议在双方的内部审批流程,以及协议的最终签署,运行指挥中心始终与航空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沟通,积极协调发展部、财务部、市场部等相关部门。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克服重重困难,最终确保了搬移协议于年底前顺利签订。
与三大基地航空公司搬移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从2016年1月1日起,青岛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的航班覆盖率超过了50%,大大提升了航空器搬移速度和搬移效率,有效降低突发事件对机场运行的影响,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后机场的快速恢复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讯员 李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