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运输业,作为货物全球化运输最有效率的运输方式,承担了全球90%国际贸易量。但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研究报告数据显示,目前航运业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3%左右(IMO2012年数据),看似不多;然而由于传统船用燃油多为重油,硫化物排放量和氮化物排放量却分别约占全球排放量的20%和30%。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降低对空气造成的污染,IMO通过了MARPOL Annex VI,即防污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对在排放控制区(ECA)内的空气污染物排放做了具体的要求,并会阶段性地提高这些要求。
各国船东如果想继续在ECA范围运营船舶,则必须在三种方案中作出抉择:一、使用低硫燃油;二、安装废气洗涤器;三,使用液化天然气(LNG)。而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是一项耗资成本低、安全环保的最佳路径。
这篇文章里,我们不再谈论世界上哪类第一次使用LNG作为燃料,并入级劳氏船级社的船舶投入了运营;我们来谈论下这些使用LNG作为燃料的船舶背后所需要满足的要求— IGFCode,以及我们劳氏船级社所能提供的帮助(这里真的不是软广)。
IGF Code的全称为 - International Code of Safetyfor Ships Using Gases or Other Low-Flashpoint Fuels,即,《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此规则于2015年6月由IMOMSC.391(95)决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实际上对于2016年7月1日或以后铺龙骨的船舶已经适用。
早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就已经有船舶开始尝试使用LNG作为燃料,然而那时并没有国际通用的规范要求,唯一可以参考的就是《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设备规则》(IGCCode)。但船的目标是星辰大海,要全世界跑的,2003年IMO的终于正式意识到,他们有必要强调下,IGCCode只是针对液化气体运输船(Gas Carrier),这些船可以使用LNG作为燃料,并不覆盖其他类型的LNG燃料船舶。
可是其他类型的船舶也想用LNG作为燃料,而且呼声越来越高,怎么办?于是,经过了几年的讨论,2006年IMO终于立项,开始编制规则,并于2009年6月1日批准了MSC.285(86)决议”Interim Guidelines on Safety for Natural Gas-FuelledEngine Installations in Ships”这一临时指导规则。
同时IMO意识到,随着科技的发展,LNG肯定不是唯一一种会被用在船舶上的气体燃料。所以在编制上述指导规则的同时,他们也考虑到那些低闪点的燃料,例如LPG(液化石油气)等。于是经过长途跋涉,便有了IGFCode。
IGF 规则里整合了自临时指导规则生效后的实际建造运营经验,以及技术的发展,并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
劳氏船级社于2012年便正式推出了《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入级规范》,来替代之前相应的暂行入级规范。此后每年,劳氏船级社都会根据自己在该快速变化的领域所取得的经验,对此入级规范进行更新。同时对船舶最初设计阶段提供评估和支持,以满足将来实施的IGF规则要求。
2015年劳氏船级社推出了‘Gas Fuelled Readiness’ (GR)这一入级符号,全方位的确保船舶在交付使用后,同样可以改装为气体燃料动力,并满足未来IMO的相应要求。
2015年底,劳氏正式推出了《使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舶入级规范》,作为对12版暂行规范的更新替代。
同时劳氏推出一本名为“What the IGF Code means for you”的指导说明。在此文件中,我们通过审阅IGF规则,指出该规则与IMO之前临时指导规则的主要变化。同时强调了那些会对设计人员及船舶使用人员造成影响的要点,并为之提供了相应的独家分析,来清晰地告诉你,IGF规则对我们船舶业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