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业是全球竞争的行业,在“温室”政策保护下不可能形成国际竞争力。同样,在歧视政策下,也不可能持续具有国际竞争力。完善的参与国际海运事务机制,紧密的产业链互动机制,是发挥国家综合国力和海运要素优势,提升并巩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是一个国家海运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明确海运定位 加快推进海运国家战略
一是充分认识海运发展重要意义。发展海运业有利于实现海洋强国目标,有利于国民经济运行安全,有利于国家安全和海外权益保障,有利于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就业。今后10年,将是我国建设海运强国、形成海运强国实力的关键时期,应明确将发展海运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是明确海运业战略性基础和服务产业定位。确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统筹国际开放与国内发展,统筹长远战略与近期目标,统筹行业与关联产业发展,统筹发展硬实力与软实力,统筹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
三是明确海运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海运服务体系,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取得较大进步,对世界海运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形成海运强国实力。
四是确定海运业发展主要任务。以海运企业调整结构、创新发展、做精做强主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构筑海运产业链整体参与国际海运竞争,按照与国际接轨原则形成不劣于其他经贸和海运大国的海运经济政策为三大突破口,促进海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经济政策 完善海运发展环境
一是调整海运税收政策。海运是高度开放的国际竞争性行业,需坚持不劣于其他海运大国经济政策水平的原则制定海运发展经济政策。抓紧研究并逐步推进我国与国际接轨的企业所得税,参照海运大国标准,研究建立我国海运吨税制,在吨税制建立前,应参照香港和新加坡税收政策,给国际海运企业17%的所得税税率和有条件免税,对废旧船舶处理高于账面价值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鉴于海员工作的国际性、专业性、风险性、离群性、艰苦性和任重性,在海上工作期间不能完全享受社会公共福利,以及关键时刻作为海军补充的特殊性,应参照其他海运大国,制定海员所得税减免政策,或将海员从事国际海运服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提高至17500元/月。对国家安全船队,制定税收返还或海运补贴政策。结合沿海地区土地价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制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鼓励部分陆路运输货物向沿海运输转移。
二是调整海运融资政策。研究并逐步建立以税收优惠为基本来源的具有吸引力的船舶或海运发展基金,通过政策措施引导民间及社会资本进入海运业,为海运业的生存与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鼓励企业调整资产结构。充分发挥国资委的协调作用,推进国有海运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形成企业间的资本纽带关系。鼓励海运企业在做精做强主业的同时,适度发展与海运周期相对独立的产业,特别是资源、能源和金融行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塑产业链 提高海运系统控制力
一是促进大型货主与海运企业合作。对关系国家经济运行安全的大宗进口物资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辅助行政手段,在贸易条款中最大限度地争取我国远洋运输权,鼓励我国进出口贸易企业争取进口物资按离岸价(FOB)、出口物资按到岸价(CIF)的结算方式。鼓励企业间加强战略伙伴合作,通过市场和资本纽带关系,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提高长期合同比重。
二是强化船舶工业与海运企业合作。结合我国海运船队发展实际,强化海运企业、造船企业和中国船级社三者之间的战略合作,特别是首制船的合作,提升以节能减排为代表的船舶研发、设计、建造和检验水平,全面增强我国船舶技术规范水平和新技术在船舶的应用,提高船舶工业和中国船级社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是建立一支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船队。建立一支由国内建造的五星红旗滚装船、散货船、油船、载驳船、重吊船和客船组成,具备适应多种环境模式的“选择性卸载”能力,并由我国训练有素的优秀专业人员控制,有效保障通讯与网络安全的国家安全船队,明确不同类型船舶的国家出资比例,确保国家安全船队建设。建立一支由悬挂五星红旗、能力足以承运全部沿海运输需要和部分外贸进出口货物的船队,一支规模庞大、尽可能悬挂五星红旗、由大型专业化船舶组成的国际资源运输船队,一支由大型集装箱船组成、规模和航线结构足以避免寡头竞争对我国制成品运价可能造成歧视的班轮船队。
四是完善海运反垄断制度。落实“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制定产业安全评估办法,成立跨部门的跨国投资和并购审查委员会,对外资购并我国海运企业和码头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做出该并购是否造成垄断、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裁决。
五是组建专业化海运保险公司。针对我国进口伊朗石油暴露出的问题,鼓励海运企业与保险企业探索保险服务新模式,结合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组建中国特色的专业化海运保险公司。
调整结构 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一是支持企业全球化和规模化经营。鼓励企业加大全球码头投资力度,完善全球经营网点,特别是结合其他大型企业“走出去”战略,跟踪发展码头、物流等服务,提升全程供应链服务水平。结合当前海运运力过剩和造船价格大幅下跌态势,制定以专业化船队集中经营为条件的老旧船舶淘汰和在国内建造经济安全船队为条件的造船补贴政策,鼓励并支持有能力的海运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实现联合经营、兼并重组,提高企业和经营集中度,发挥规模效益、创新能力和议价能力,增强在国际海运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水平。选择国际一流百年海运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切实认识管理差距,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化和管理水平,提高驾驭大规模船队能力,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加强市场分析研究,提高对市场波动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完善造船、租船、联盟经营和重组决策机制,降低经营成本。切实增强海运投资和运营风险意识,加强与大型货主合作,针对需求增量和到期合同存量,增加长期合同比例,逐步改变大宗货物运输主要在即期市场运营的局面。结合企业资源优势,适度推进资本多元化,特别是择机进入金融和资源领域,平抑市场波动。
参与国际事务 提升海运国际影响力
一是完善选派人员到国际相关海事机构和组织任职机制。参照其他海运大国在相关海事机构组织任职人员数量,根据不同机构、岗位对任职人员要求,明确我国发展目标和派员计划,加强人员培训,造就一批符合任职条件、特别是高级职位任职条件的人才队伍。
二是提升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则执行力。依托综合国力影响和海运企业综合实力,建立行动机制,全面提升符合海运发展趋势和我国利益的相关技术标准、规则的推进和强制执行力,提高参与制定国际海运政策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力,切实维护海运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国际海运技术标准和法规研究。政府与企业联手投入相关研究,形成稳定的研究力量和团队,及时提出符合国际海运普世价值和我国海运发展实际的技术标准和规则修订建议,对相关技术标准、规则调整对我国的影响做出定性、定量评估,加强对各种事件应对措施的研究,制定对策,建立预案。
四是加强睦邻友好合作。加强与东盟各国海事部门的海事合作对话和磋商,完善与东盟各国海事交流和对话的定期会晤机制。加强我国与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家的海事合作,加强与马来西亚进行海洋水文测量方面的合作,积极探寻马六甲海峡以外其它航路的可能性。
五是扩大我国海运业全球性存在。国家财政列支专项费用,与民间或中间机构筹集资金共同设立专项基金,有选择地为非洲、南美和东盟地区海运欠发达国家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技术与装备支持。结合“走出去”战略和贸易多元化进展实际,加强与海运自然资源丰富、海运欠发达国家合作,择机通过政府以不同方式组建合资海运企业和码头公司,推动发展中国家海运发展。
六是积极参与维护国际海运通道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海盗和恐怖活动,为维护巴拿马运河、苏伊士运河、马六甲海峡等国际海运通道的自由航行与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参与北极“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事务,在“雪龙”号穿越北极“东北航道”的基础上,货运船舶择机实现穿越、试航。
七是提升国际海运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各类国际海运发展高层论坛。吸引IMO或其他组织在我国召开大会,推进诞生我国城市命名的海事规则。与大型港口城市联合制定相关政策,培育相关国际海运机构发展,吸引国际海运机构或亚洲分部向中国集聚。
提升城市竞争力 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一是推动航运基础服务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城市自然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大气质量和宜居城市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通道,制定航运基础服务业发展各项工程,将港口吞吐量优势转化为航运基础服务优势,大幅度提升就业和经济效益。
二是推进自由贸易港区政策创新。结合我国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按照国家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的原则,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建立中国自由贸易港区,推进金融和监管创新,实行有国际竞争力的土地、税收政策和管理体制。
三是提升高端航运服务业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发挥国际航运中心城市积极性,积极开展诸如吨税制改革、航运经纪人试点、建立海运融资和专业化海运保险公司等创新,鼓励和吸引海运企业与大型金融机构在开展海运融资、海运保险服务模式方面的探索,形成与欧洲典型港口城市、亚洲新加坡相当的海运政策,吸引大型海运企业运营中心入驻我国。
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人才培育
一是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海运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的企业家。培养和造就精通海运政策、经济与海运法律专业技术的干部。培养一批熟悉海事专业与英语俱佳的业务骨干,能够在国际海事组织担任高级职务、在国际组织发挥影响力的专业国际人才。培养具备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的高级船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能胜任操纵大型船舶的高级船员和专业救助直升机高级驾驶员。
二是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国家知识产权政策,营造科技发展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的环境和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实际政策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为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海运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造环境。
三是继续加大海事教育投入。按照一流国际海事大学目标,以政府投入为主,并制定政策鼓励海运企业和个人以不同方式向海事教育进行投入,多渠道筹措发展高职高专、本科及研究生三个层次教育的资金,保证海事教育的基础条件、教学训练船等专业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大案例教学,培养对海运的自豪感。
加强支持系统建设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海事、救捞系统装备投入。根据有效应对海上常态和非常态突发事件的要求,全面加大海运支持系统装备投入,重点加快建设系列巡逻船、大功率救助船、近海快速救助船、大型自航半潜船和500米饱和潜水母船,增加大型、中型和轻型直升机配置,相应建设机场。结合石油运输和船舶流量,增加船舶溢油控制应急设备库,配备溢油应急船舶。完善水上搜救、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危险品运输和旅客运输安全等重点工作,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加快海运文化建设。结合航海日活动的开展,应加大投入,通过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等方式宣传海运业,大力宣扬“不惧风险、奉献海运、成就辉煌、渴望创新和开放合作”的海运文化,促进全社会更加关注海运,推动我国航海及海洋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是提高海运信息化水平。加强我国海域的海底勘测、水文气象和北斗导航系统建设,切实掌握我国海运资源自然状况,为海运提供准确、可靠的导航信息以及水文气象数据。加快建设海运行业基础数据库和市场监控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海运市场状态。加快全国电子口岸建设,推进水运管理电子政务和水运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用信息管理行业、服务行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本文刊载于中国航务周刊10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