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十年的奋斗,我国逐步发展为公认的海运大国,无论海运需求,还是船队规模,均走在了世界前列。然而,我国海运业大而不强也是事实。现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以来,推动海运业上升为国家战略,实现从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的转变,已成为新的历史课题。
在建设海运强国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不在少数。比如,何谓海运强国?典型的海运强国模式有哪些?如何才能走向海运强国……为此,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博士
公认的海运大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海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从在IMO的地位、海运需求规模、海运船队规模、船级社和大型海运企业地位,以及在国际海运事务等诸多方面看,均是世界重要海运大国。进入新世纪以来,抓住“中国因素”的机遇,我国海运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仍存在较大差距,是世界海运大国而不是海运强国的地位没有改变。
需求第一大国。在经贸发展的带动下,我国海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我国沿海和外贸海运需求快速增长,2000-2011年沿海运输需求和港口外贸吞吐量年均分别增长15.7%和15.2%,2011年分别达到15.2亿吨和27.6亿吨,均稳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因素”更是推动世界海运需求的基本力量,海运需求增量三分之二源于“中国因素”。
船队规模领先。依托“中国因素”的机遇,我国海运船队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沿海运输船舶运力达5700多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运力达6700多万载重吨,海运船队规模居世界第4位。液体散货、干散货和集装箱三大专业化船队世界地位实现均衡。其中,干散货船队继续保持全球第3位,液体散货船队升至第5位,集装箱船队提高至第4位。
一批海运巨头。在海运领域,形成了以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海运央企,以河北远洋、海丰国际为代表的大型海运民企。其中,中远集团拥有全球第二大远洋运输船队,中远集团、中海集团散货船队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第六位,两家公司的集装箱船队规模分别居第五和第八位。在港口领域,形成了包括中远太平洋、招商国际和上港集团在内的一批国际化的码头运营商,作业效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CCS地位提升。CCS在国内外设有逾74家检验网点,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服务网络,服务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是INTERTANKO和INTERCARGO的联系会员,于2006-2007年担任IACS理事会主席,入级国际船舶列世界第7位。
此外,我国积极参与WTO、IMO、APEC、ESCAP、东北亚港湾局长会议、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机制等海运合作组织活动,连续12次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与周边国家和主要海运国家签署了68个双边海运和河运协定,已批准和参加45个国际海运公约和规则,为打击日益猖獗的海盗活动,派遣海军参加索马里护航,在诸多国际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看得见的差距
就目前而言,尽管我国已是公认的海运大国,但距离海运强国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世界海运是一个激烈竞争的、开放的国际市场,“海运强国”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海运而言的战略定位。从国际相对地位和作用看,海运强国的内涵就是在海运上具有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的国家,而强弱之间的差距正体现于此。
海运保障性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海运控制力弱,对重要海运通道影响力小。作为需求第一大国而非军事强国,相对其他经贸和海运大国,我国海运船队规模依然偏小,2012年初运力规模相当于日本、德国平均水平的68%,而外贸海运需求远远高于这两个国家。二是在海运产业链建设上,虽然得到政府和大型企业的重视,但进展缓慢,没有形成完整的海运产业链。三是新形势暴露出海运保障性新问题。伊朗石油禁运问题,暴露出我国海运保险能力的脆弱;面对维护海洋权益新形势,我国救助打捞系统需进一步提升定位、提高装备水平,以满足应对非常态突发事件、远海救捞和深海防范的要求。
海运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一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任重道远。我国先后提出上海、天津、大连和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除港口吞吐量走在前列外,在城市综合环境、海运基础服务、海运信息和海运金融服务领域依然存在很大差距。二是海运服务贸易出口快速增长,但逆差不断扩大。随着我国海运业的快速发展,尽管海运服务贸易出口由2004年的66亿美元增至2010年的229亿美元,年均增长23%,但逆差却由2004年的120亿美元升至2010年的264亿美元,呈现持续扩大态势,而日本和德国海运服务贸易则由2000年的小额逆差逐步实现顺差。三是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波动,可持续发展能力面临挑战。从近五年我国航运企业排头兵与国外航运巨头的对比可看出,我国海运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强,累计盈利情况不及境外公司,经营效益大起大落。在海运市场高峰时盈利颇丰,甚至高于国际同类公司,而在海运市场低谷时,亏损明显高于国外公司,暴露出在经营上控制风险意识不强,应对海运市场危机能力较弱。
引领世界海运发展任重道远。一是在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龙目海峡、苏伊士运河、霍尔木兹海峡、曼德海峡、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士运河等国际海运咽喉要道影响力有限,无法与其他大国达到均衡。二是由于整体技术、经济和人才实力的差距,加之缺乏统一的参与机制,国际各类组织我国都参与,但在海运事务相关组织中,人数少、层次低,提案少,提案质量不高,被采纳少的问题长期存在,在世界重要海运规则和技术规则制定中仍是西方国家占主导,与大国地位不相称。
当代海运强国
“政策引导”下的欧盟。经过数百年航海战略的沉淀和磨合,欧盟国家形成了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造就了欧盟发展海运业特有的“政策引导模式”,即对于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又关系国家安全的海运业,通过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和技术创新等经济政策,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资本平均回报,鼓励各类资金对海运业投资,强调企业间竞争和发展第三方运输。尽管欧盟主要海运国家各有特色,但从整体保障性、引领性和竞争性上看,仍然是世界海运最强大的地区。
保障性:欧盟的政治、军事、技术和经济实力均很强大,对世界主要海运通道的影响力仅次于美国,有能力为欧盟海运业提供有效保障。作为现代世界海运发源地,欧盟国家海运业十分发达,船队规模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前十大海运运力大国中,欧盟国家占4席,合计运力达3.9亿载重吨,占全球海运运力的29.2%。
引领性:从早期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到如今的《鹿特丹规则》、航运碳排放标准等,欧盟始终引领着世界海运业的发展。LR、DNV、GL和BV等四大世界著名的船级社位于欧洲,网络遍布全球,对造船技术规则具有决定性影响;以马士基航运为代表的一批著名海运企业,以及长盛不衰的希腊船王,他们的一举一动引领着世界海运企业的发展方向;拥有一批世界著名海运中介和咨询公司,相当部分国际海运组织位于欧盟,各种海运服务合同文本和仲裁等大都出自欧洲。
竞争性:欧洲海运竞争力是世界最强的,海运规模长期位于世界前列。既有德国、英国这样的经贸大国和海运大国,也有本身经贸规模不大但海运船队规模很大的国家。世界集装箱班轮公司三巨头全部在欧洲,马士基航运是全球集装箱班轮运输的领头羊,在新技术应用、新船型开发、运输价格和服务等方面都发挥着领导者的作用;世界上海运服务贸易顺差的国家基本都在欧洲,德国、英国、丹麦和希腊2010年的海运服务贸易顺差分别达144亿、73亿、286亿和151亿美元;在海运信息、咨询、金融、保险和仲裁服务等海运服务业上,欧盟也集中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和机构。
“海权控制”下的美国。受马汉“海权论”的影响,美国始终注重世界海权的控制,在海运强国建设上实行“海权控制模式”。尽管美国海运业市场竞争力不强,但其保障性、引领性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保障性:美国拥有全球最强大的政治影响力量、军事打击力量和经济惩罚力量,对海运船队发展以保障性为目标,并通过一系列立法保证这一目标实现。通过与盟国合作,不断加强对世界主要海运通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将商船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组建由专业化的滚装船、散货船、油船、载驳船、重吊船和客船组成的NDRF和RRF;实施严格的沿海运输保护政策,明确定义“美国船舶”为“在美国建造、在美国登记并为美国公民所有的船舶”;以安全保障、商船扶持和市场管理为导向,以法律形式形成了完善的海运保障和政策体系。
引领性:依托综合国力、第一经贸大国和第二海运需求大国的优势,在全球海运市场发挥着较强的引领性作用;依托强制执行的能力,其制定的国内法律和相关行为,在全球具有导向性;依托技术综合实力,在世界海运技术规则、标准制定和技术发展方向上发挥着引领作用;始终发挥着技术创新引领作用,率先引进集装箱运输、滚装运输和海上LNG运输,引发了运输方式的革命。
竞争性:由于没有大型国际海运企业,海运服务贸易业长期处于巨额逆差状态,美国海运业竞争性处于落后地位。原因在于,投资海运业尚不及简单投资美国国债,而风险却远高于此。因此,注重效率的美国并没有选择对低回报的海运业进行商业性扶持,而只是对保障安全的船队进行较大政策支持,在其竞争性不强的情况下,仍可持续获得廉价的海运服务,这是其他经贸大国和非军事、技术强国望尘莫及的、不可能有的条件和战略选择。
“利益共享”下的日本。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日本国内各类矿藏资源十分短缺,大量资源需要从全球采购,工业制成品又需运往世界各地,海运业成了日本的“生命线”。鉴于综合竞争力的差距和海运业的特殊地位,日本在海运强国建设上建立了“利益共享模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国家安全利益、国家经济利益与产业利益共享,产业之间利益共享,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益共享;二是发挥财团作用,财团内部的钢铁、石化、电力、造船、金融和海运等企业形成互动机制,使内部需求有效转为海运企业发展动力,并按照保本微利方式通过长期合同稳定收益水平。
保障性:一方面,通过大量到国外参与资源投资,日本不断提高资源掌控能力,实现资源进口以FOB为主,控制海运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海权控制力不足,日本长期把海运船队作为保障海运的重要手段,建立起规模位居世界第二的海运船队,进出口重要物资三分之二实现日本船队运输。整体上,日本海运具有很强的保障力。
引领性:一是通过政府和民间协会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提高全球影响力。二是创新海运发展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和海运业特点,形成了发展海运的“利益共享模式”。三是通过其规模巨大的海运需求、先进的造船技术等综合优势,在世界海运规则、技术标准制定以及新技术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当前特别表现在节能和减排技术上。
竞争性:一是船队规模庞大、结构合理。日本海运船队规模长期位于世界前两位,其中干散货船、特种船和杂货船居世界第一位。二是拥有以MOL、NYK和K-LINE为代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企业,特别是在液体散货、干散货、LNG等资源物资运输上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海运服务贸易出口居世界前列,2005-2007年以256亿美元、277亿美元和319亿美元的海运服务贸易额位列世界第一位。
这些国家之所以成为海运强国,在于其不断从包括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进行创新,谋划适合自身特点的海运强国建设模式,获得发展的主动性。
在中国特色海运强国建设中,由于我国综合国力与美国存在巨大差距,在长时期内不具备借鉴美国的条件,但一个世界霸主始终保持的安全意识和创新精神值得我们研习。在风云变幻、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各种突发事件频发和弱肉强食的世界,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和贸易大国,如何发展好海运,利用全球网络维护国家安全,值得思考。日本发展海运值得我国借鉴的是建立海运产业链,通过市场和资本纽带,实现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提高整体竞争力。欧洲航海大发现形成的海运业带动国家全面发展的时代虽已成过去,但其形成的海运文化,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政策,为其长期保持竞争力创造了环境,当前特别值得我国借鉴。(本文刊载于中国航务周刊10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