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给予26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454个税目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政策已开始实施。
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承诺,“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给予免关税待遇”。这是中国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做出的决定,是一种单方面、自愿的给惠政策,符合WTO规则。从2005年1月起,中国政府陆续给予28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194个税目的商品零关税待遇。
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了推动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加强对非务实合作的八项举措,其中包括“把同中国建交的30个最不发达国家输华商品零关税待遇受惠商品由190个税目扩大到440多个”。新增的零关税商品主要包括皮革、纺织品、服装制成品、轻工产品等10多个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