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通关正常运作,海关部门提醒企业需及时变更备案资料。
由于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商品编码变更,海关要求企业应于2月16日前,按照要求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手册(包括纸本《登记手册》、通关备案电子手册、便捷通关电子账册及电子化手册),以及经营范围底账、物料底账和备案资料库。
据介绍,各区企业办理变更资料的地点可直接致电各区海关。其中,禅城区办理业务的地点确定为季华路佛山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