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国率先推出广东检验检疫局属下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现可在设立于该局辖区内各口岸海关直接通关的重大举措。将给外贸企业带来便利。
据《韶关日报》报道,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货物,凡在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报关出境的,各检验检疫机构直接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二是对在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报关地报关出境的货物,需凭通关单验放的,海关凭《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三是各地海关对企业提交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内容与真实性若有疑问的,由各现场海关接单部门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核查。
新规解决了原出境货物在产地局检验检疫后,再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查验换通关单的“二次申报”的传统做法,大大加快了通关速度。新境规自上月30日实施至今,韶关市共有11家外贸企业共104批出境货物,经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在黄埔、花都、江门、白云机场、韶关等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给企业带来了真正的便利,受到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