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 〔2011〕38号) (“国九条”)出台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分头落实,广大物流企业充满期待。为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和反映企业诉求,促进政策全面落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12年2月在会员单位内开展了“物流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截至3月1日,本次调查共收到会员单位有效调查问卷120份。
在有效问卷中,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国有企业53家,占44%;民营企业60家,占50%;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7家,占6%。
按照企业类型分,综合型物流企业62家,占52%;运输型物流企业46家,占38%;仓储型企业12家,占10%。
在被调查企业中,通过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企业95家,占79%。其中,5A级企业18家,占企业总数的15%;4A级企业44家,占37%;3A级企业29家,占24%;2A级企业4家,占3%。
调查显示,2011年,89%的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平均增幅28%;75%的企业利润实现同比增长,平均增幅17%。
从收入规模看,88%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73%的企业在1亿元以上,31%的企业在10亿元以上,22%的企业在20亿元以上,5%的企业在50亿元以上。
从利润规模看,93%的企业利润在100万元以上,66%的企业利润在500万元以上,56%的企业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23%的企业利润超过5000万元,13%的企业利润超过1亿元,3%的企业利润超过5亿元。
总体来看,“物流国九条”出台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在税收、交通、投融资和土地等政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进展。但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物流企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还有相当距离。
调查显示:
(一)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在被调查企业中,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有51家,占43%。统计显示,2011年,试点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372万元。其中75%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超过50万元,63%的企业超过100万元,33%的企业超过500万元,27%的企业超过1000万元。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减负效果明显,调查中有3家企业减少重复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相对于其他政策,税收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对于未能享受该项政策的被调查企业,48%的企业是因为不符合试点政策条件,12%的企业不知道有该项政策,10%的企业符合条件但申请没有通过。总体来看,试点政策门槛仍然偏高,试点范围还有待扩大。被调查企业中,大部分中西部地区的物流企业由于规模偏小,达不到试点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增加较多
被调查企业中,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企业有21家,占18%。统计显示,2012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调查企业反映,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运输和仓储等其他物流环节仍然实行不同的税率,不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
(三)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有待继续落实
在被调查企业中,已有32家企业享受到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占27%。统计显示,享受政策的企业平均少缴纳土地使用税170万元。其中,38%的企业少缴土地使用税50万元以上,31%的企业少缴100万元以上,19%的企业少缴200万元以上,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少缴土地使用税超过500万元。
对于未能享受该项政策的被调查企业,主要原因是部分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尚未收到正式文件,未能及时落实该项政策。此外,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中缺乏实施细则指导,对政策解释存在偏差,导致企业无法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如,河南某地税务管理部门只针对单一仓储型物流企业执行此项政策,而综合型物流企业则无法享受。
(四)过路过桥费仍是物流企业沉重负担
在被调查企业中,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4459万元,其中,3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有部分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其中,37%的企业超过40%。
综合型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693万元。其中,44%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2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19%的企业支出超过1000万元,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1%,其中48%的企业超过10%,13%的企业超过20%。有1家企业超过30%。
与2010年相比,48%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支出变化不大,27%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不降反升,22%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3%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陕西省等省市。
(五)公路罚款总体变化不大
在被调查企业中,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公路罚款平均支出123万元。其中,50%的企业支出超过50万元,41%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1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部分汽车物流、大件物流企业支出超过1000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公路罚款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4%。其中,70%的企业超过0.5%,39%的企业超过1%,20%的企业超过2%,部分汽车物流、大件运输企业支出超过3%,个别企业达到6%以上。
与2010年相比,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公路罚款支出变化不大,19%的企业认为不降反升,16%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8%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天津市、浙江省、福建省和陕西省等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