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合作是一个长期过程,合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物流服务双方未曾重视或克服的不足:或是物流服务购买方没有明确物流服务要求或组织成员对合作存在抵触情绪;或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不能履行服务承诺;或是合作协议中缺乏应对变动环境的灵活性处理条款以及合作终止条款等。这些情况在出现之初往往得不到合作双方的足够重视,当事态发展到严重影响合作关系时才采取措施为时已晚,最终常常导致合作关系破裂。因此,在我国发展第三方物流的过程中,有效防范或克服第三方物流破裂是企业必须重视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导致第三方物流合作破裂问题的表现形式
1.合作双方未达成共识。国外第三方物流实践表明,合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是导致第三方物流合作破裂最常见的原因。
从物流服务的购买方来说,不能达成共识的主要因素是: ①不能对物流需求进行准确描述。②视物流为成本中心而非价值中心。 ③视第三方为卖方而非战略合作伙伴。
从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来说,合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主要因素包括:①推销过度而倾听不足。②缺乏对物流需求的准确把握。以上情况一般在物流服务提供者不能获得预期利润,或购买方的物流服务无法满足最终客户要求之后才被重视。这时,物流服务提供者经常要求增加服务费用,而物流服务购买方则对提供者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产生不满,如果这种状况不能通过主动协商及时得以解决,合作的结果只能是物流合作关系的终止。
2.第三方物流提供者承诺过高而不能履行。在双方洽商物流合作协议时,物流服务提供者为了获得物流业务、迎合购买方的物流需求,往往会夸大物流能力,导致承诺过高而不能履行。承诺过高而不能履行对第三方物流合作将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首先,合作双方难以建立和维护信任机制,从而危及双方合作的信任机制。其次,合作双方的利益受损。由于物流服务提供者不能履行承诺,企业形象和市场份额必将很快受损。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建立在物流购买方成功的基础上,并且不能履行承诺肯定也会损坏物流企业的形象。
3.物流服务购买方管理人员隐藏抵触情绪。第三方物流合作协议一般由公司高层领导决定,但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得到公司各个部门的实际支持。对购买方来说,第三方物流合作将对公司的经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工作内容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因而这些部门管理人员可能从合作初就产生抵触情绪,这种抵触情绪对第三方物流合作的影响不可低估:如一些管理人员会对本职工作采取消极态度,当合作中出现困难或障碍时,就会形成一股很强的反对势力来阻碍合作进程;也会给公司高层领导造成一种假象,不能及时察觉抵触情绪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克服。特别是,当这种隐藏的抵触情绪发展成对合作失败的渴望时,就会对第三方物流合作产生致命性的危害。
4.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由于物流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或物流服务购买方虽然认识到物流服务对自身发展和客户关系的重要性,但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绩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能直接和适时控制物流服务质量,这种矛盾状况下就会产生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需求的合作陷阱。
二、解决第三方物流合作破裂的策略
1、合作双方重视共识的达成。为达成共识,双方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合作观念: ①视第三方物流合作为战略伙伴关系,而非交易关系。交易关系注重短期利益,战略伙伴关系则追求长远发展。 ②视物流合作为价值中心,而非成本中心。对物流服务购买方来说,第三方物流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使企业获取集中于核心竞争力、增强客户满意度、提高企业灵活性等诸多利益。③合作双方要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在物流服务提供者的客户化定制方案和物流服务购买方的内部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合作中各自的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细节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协商并达成共识。
2.树立双赢目标。合作双方的共赢,意味着双方共享信息、共御风险,从而双方都获得更多利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当合作中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因素引起某一方的合理利益受损,合作双方应秉着公平与灵活的原则进行适当变更,确保合作共赢目标的实现。如协议中根据物流服务购买方的产品数量确定了一定费率,但市场环境时刻都在变化,物流服务购买方的产品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远低于费率对应的数量基础,如果双方能够按照共赢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进行适当变更,仍能在市场风险中获得合理的利润;而若物流服务购买方没有考虑合作方的利益,坚持按协议费率履行,物流服务提供者的合理利润就难现代物流以实现,甚至会出现亏损。这种情形下,提供者很可能以降低服务质量来确保自身利润的实现,导致双方合作的长远利益受损。
3.明确分工责任。第三方物流合作是基于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因而要求物流服务提供者与购买方在磋商合作协议时,必须对合作中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分工。从总的责任分工来说,物流服务购买方在程序和系统的设计方面起领导作用,而物流服务提供者则在执行这些活动时起领导作用。具体执行物流合作方案时,必须在明确合作各方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目标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规则和要求,并按照相应标准对工作绩效进行适时评估,常见的绩效评价标准包括:准时发货率、准时交付率、提货准确率、订货完成率、库存准确率、缺货损失、每公里成本、仓储运营成本等。这样,当合作出现问题,如提供者不能履行承诺,或物流服务不能满足最终客户的要求时,就可以及时进行协商改进,避免事态恶化和造成严重损失。
4.不断增进合作信任。信任是合作开始的基石,也是合作成功的关键。它不仅要求合作双方保持相互信任态度,更重要的是合作者要从自身做起,用行动来获得对方的信任。对物流服务提供者来说,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操作人员,必须努力实践对物流服务购买方的各项承诺,在订货处理、运输、仓储、存货管理、信息共享等基本物流服务以及自动订货、货物跟踪、条形码技术、代为报关等增值服务项目中,从合作开始到合作结束必须用实际行动获得合作对方的信任。对物流服务购买方来说,必须统一思想,努力克服内部管理人员及员工对物流外包的抵触情绪,通过各种工作使合作方理解公司对外包物流工作的重视,认可为维护合作关系所做的努力,从而获得对方的信任。
5.建立开放式交流机制。合作关系导致破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及时进行交流沟通,或这种交流的程度不够。因此,建立开放式交流机制,使合作双方在一种制度化而又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坦诚交流,对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非常重要。例如美国Kimberly-Clark(以下简称为KC)公司与Interamerican Group公司双方进行了十多年的第三方物流的成功合作,其中开放式交流就是保持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