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水字〔2011〕23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水发〔2010〕273号)和《关于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4号)有关精神,经商有关部(委)同意,现将第二批定点船舶拆解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定点拆解船厂名录表(第二批).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