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财经报报道,喊了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问题,又到了关键时刻:在今年的“两会”上能否进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以期在2007年正式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国老工业基地之一的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些内资企业,纷纷呼吁尽快实现“两税并轨”,为内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1998年就从事税政工作的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杨亚男介绍说,从辽宁省的情况看,2004年全省企业所得税完成211.5亿元,其中内资企业上缴180亿元,占总数的85%以上。虽然这组数字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从中还是可以看出内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的差距。
早在2000年,“两税合并”的呼声就已出现。但在加入世贸组织前,中国内外资企业间的竞争形势并不严峻,虽然外资享受了许多超国民待遇,但因受中国法律限制,一些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但现在不同了,尤其是步入WTO后过渡期后,竞争会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如继续实行“两税并存”的税收政策,无疑将直接加大内资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阻碍内资企业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提升等方面的进程,不利于中国民族产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
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已经形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其负面效应正在逐渐凸现。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内资企业竞争力的下降。
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还会造成内资企业的行为扭曲。当企业之间由于税收待遇因素不能实现公平竞争时,处于劣势的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去谋求对方的税收地位,于是,企业的行为就发生了扭曲,一批“假外资”就会应运而生。事实也如此,一些内资企业利用种种手段“出国晃一圈”,而后便以外资或者合资的身份回到中国投资办厂,曲折地获得对外资的种种优惠。有研究估计,“假外资”占了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利用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报道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步入WTO后的过渡期,如果不及时实施“两税并轨”,带来的后果将非常严重。本来处于相对弱势的内资企业就背着比外资高得多的税负,怎么能够与外资企业竞争,并取得竞争的胜利?本来处于相对优势的外资企业,还享受着大量的税收优惠,这让内资企业如何生存?因此,尽快实施“两税并轨”改革,既是大势所趋,更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