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丽、贾俊
近日,从青岛机场获悉,临近春运,安保措施再加强,拦截了不少违禁品,1月16日14:45,安检员在一名旅客托运行李中查获了气枪管。
当日,青岛机场安检员在国内A岛大件室工作,旅客程某乘坐SC4838次航班前往重庆,来到大件室托运一件包装非常严实的纸箱,安检员在对纸箱进行X光检查时,发现托运的是一辆已经拆卸的金属自行车,但是该图像非常可疑,有一件管状物品与自行车的管件明显不同,在对该名旅客进行询问时,该旅客一直推诿搪塞,并且神色慌张,王丽提高警惕,按照检查程序,请旅客将包打开接受检查,结果在里面发现了一支包装严实的气枪枪管与1400余发子弹。
这是近些年来青岛机场首次查获的旅客托运枪支零件,事例较为特殊,并且旅客有故意藏匿隐瞒的嫌疑,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请示值班领导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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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包括哪些?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如打火机、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附件一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