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物流公司托运一批货物,中间不知出现什么纰漏,未能发往目的地。货主到物流公司索赔,没想到物流公司以当时没有办理保价手续为由,拒绝赔付。
3月22日,市民宋女士在市区位于临西十一路的临沂通捷物流托运了1000条围裙至南昌,“当时客户定这批货主要是为了开业促销用,要得挺急。”本来以为货物发完就可以了,过了十几天宋女士又接到客户电话,“当时客户非常生气地问我为什么到现在货物还没有到!”宋女士听完有些懵了,急忙找到物流公司,一问得知她托运的货物不知怎么半道丢了。
这个消息让宋女士很是吃惊,由于南昌的客户开业在际,宋女士当时无暇与物流公司理论,赶紧回去又加班赶制了一批围裙,用快递的方式再将货物送去,好在没有耽误客户使用。事后,宋女士非常生气,“既然货物丢了,为什么不提早通知我!”为此,宋女士多次找到物流公司索取赔偿,但对方却以当时宋女士未给货物做保价为由,拒绝赔付。
“货物丢失是物流公司的责任,凭什么要让我买单。我货物里有1000条围裙,价值3500多块钱,不能就这么白白打了水漂!”几次协商未果后,21日宋女士拨打了本报热线。记者随后联系了该物流公司,一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公司规定,他们只为做了保价手续的货物进行赔付,“他货里面装的东西到底值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不可能他说多少就是多少吧!”该工作人员称。
随后,记者联系了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他表示物流公司理应对宋女士进行赔付,以“未办保价”为由拒绝赔付,完全是推卸责任的做法。“货主可提供所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其价值等相关证据,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如还是拒不赔偿,货主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姜涛告诉记者。
记者 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