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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8月1日新报关单将执行!76个关检融合统一申报问答,想知道都在这!

http://www.jctrans.com/ 2018-07-25 整理自海运网

导读: 2018年6月海关总署相继发布了第60号公告及第61号公告,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改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并于2018年8月1日实施。

  四十、请问货物8月1日之前已经完成报检,但是没有完成报关,8月1日企业该怎么申报报关数据,原报检数据能否继续使用?
  答:8月1日之前产生的报检数据怎么应用请咨询现场业务部门。8月1日报关的就是关检融合统一申报,不管之前有没有报过检,原有的旧报关单都不能再使用。建议企业报检、报关尽量避免出现上述跨期情况。

  四十一、报关单类型里“L-有纸带清单报关 D-无纸带清单报关”,中的清单是2018年第23号公告里的保税核注清单,还是61号公告里的备案清单?
  答:有纸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填报用,报关单不传输随附单据;有纸带清单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带有清单的集中申报报关单用,报关单不传输随附单据;无纸带清单报关指没有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带有清单的集中申报报关单用,报关单上传输随附单据(后改为“M-通关无纸化”);无纸报关指有纸报关后,10天后交随附单据的企业报关单;通关无纸化指与海关签订通关无纸化企业报关填报用,报关单上传输随附单据。清单指的是集中申报清单。

  四十二、检验检疫独有项目能否在打印核对单时单独打印出来核实?非法检的带木质包装,检验检疫独有项目是否需要填报?如果不填如何体现木质包装?
  答:包装种类填报货物的所有包装,包括检验检疫原来的“主包装”和“辅助包装”。

  四十三、关检融合统一申报系统是否可以根据包装是否带木质自动分发到eCIQ而不需填报检验检疫独有项目?
  答:一次申报,数据分发到H2010和eCIQ。如无辅助包装的情况需申报“无”。

  四十四、出境备案清单是集中报关那种么?
  答:不是,是海关特殊监管区申报用的。

  四十五、生产销售单位如没有进出口权,能获得海关代码么?没有的话,海关代码这项如何填?
  答:只需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海关代码为非必填项。

  四十六、无进出口权的企业,无法完成海关备案,没做海关备案的企业能否显示在表头上?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可以不用办理海关备案,按照目前H2010的填写规范,生产销售单位只填公司中文名称,代码填写为NO,建议以填制规范为准。

  四十七、企业现在都用单一窗报关报检,还需要做备案和注册登记吗?
  答:关于注册和资质变更,参见海关总署2018年28号公告说明。

  四十八、在单一窗口货物申报测试页面有报检无纸化项,8月1日后是删除还是改成其它名字?
  答:8月1日起,进口都统一使用报关单的随附单据功能上传相关文件。

  四十九、集中申报清单是否是跨境贸易的集中申报?
  答:169号令的集报清单。

  五十、在8月1日前完成检验检疫和通关申报,是否需要8月1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通关放行?
  答:已受理的不受影响。8月1日前已经完成检验检疫流程的报检单,如8月1日以后才报关的话,可以在关联报检单那里录入报检号。

  五十一、目前综合保税区用以管理保税帐册的金关二期无法与单一窗口对碰,会自动跳转会QP。8月1日后这个问题能否解决?
  答:8月1日后,金二特殊区域系统可以与单一窗口对接。

  五十二、如果企业只保留报检资质,能做包装生产企业的包装性能测定么?
  答:可以,有保留相关申报功能。

  五十三、只报其它项目报检的,是否需要双重资质吗?
  答:要的,不用卡。

  五十四、企业申报后要进行单据数据更改,需要向海关、检验检疫哪方的关员受理更改?
  答:还没有新的修撤单流程,按现有修撤单的流程提交。

  五十五、根据89号公告,出口允许提前报检,在系统中要怎么操作?是在新的出口报关申报中操作还是在原来的出境报检中处理?
  答:出口上面两个都要报。会保留出境报检申报界面,企业先报检验检疫形成电子底账。在新的报关单录入界面反填底账数据信息后报关。

  五十六、很多报检企业是很早以前办理备案的,三证合一后没有办过变更。报关申报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能否识别出报检资质么?需要变更企业信息吗?
  答:需要变更。同时还需要完成海关注册信息的补录。

  五十七、HS CODE变成 13位后,以前做加工贸易手册的,在 8月1日后申报会有影响吗?
  答:海关系统只有10位,后3为是可以选择的检验检疫字段。

  五十八、原来QP保存时可以生成Z开头的预录入编号,申报时需要调用Z开头的预录入编号,申报后变成0开头的统一编号,海关电子审结后才会生成报关单号。现在新的预录入编号什么环节生成?
  答:暂存成功后生成I/E开头的数据中心预录入编号,申报成功后生成0开头的统一编号,入海关库成功后生成海关编号。不会占用海关编号资源,统一编号和海关编号一样,中心统一编号和海关编号不一样,一一对应。只要申报成功,有报关单编号,退单,删单,原号码都不会再被新报关单使用,可以理解统一编号和报关单编号是申报成功后同时生成的。

  五十九、出口申报前监管是在哪里做?
  答:单一窗口和原有报检渠道都可以。

  六十、入境货物申报是否一次直接录入新报关单就可以?
  答:进口货物一次申报新报关单。

  六十一、8月1日后出境报关调用电子底帐数据时是否只能调用之前用本企业申报的电子底帐?还是说只要有底帐号都可以调?
  答:待进一步说明。

  六十二、对于收发货人的填报,旧版的填制规范有一句叫做“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新版对于“境内收发货人”的填报,删除了“或个人”的表述,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呐?
  答:个人一直都可以作为收货人,但备案等比较麻烦。“客带货”一直都有,以前运输方式按照旅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填,这次新增一个运输方式。

  六十三、出口生产企业办理报检,是受外贸经营单位(收发货人)的委托。目前很多出口货物是产地报检,口岸报关。这种模式在8月1日后还可以延续吗?
  答:出口申报模式暂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叫法变了。

  六十四、办理报关的企业,必须是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么?
  答:是的,出口模式基本没变。可以对照CIQ2000情况,底帐数据号类似以前的电子转单号,出口又回到原产地报一次,口岸再报一次,但以某个号关联,无需重复录入而已。

  六十五、出口产地申报在哪个界面操作?
  答:会有一个出口前监管服务界面供录入的。

  六十六、货物既在产地,而产地又是口岸的,企业是否要报两次了,那出口的一次申报如何实现?
  答:出口没有关检一次申报。当然也可以一次,但报关时间会被延长。先办理出口前监管服务,再出口报关。8月1日后出口提前报检叫出口前监管服务,因为出口检验完后最终出口时间,甚至货物是否实际出口都不确定,如果同时报关,时间会很长,还有可能要撤销报关。

  六十七、法定检验检疫是个什么概念,是不是即便是999也有可能属于需施检货物,法定检验检疫和CIQ编码没有关系?
  答:后3位是检验检疫监管扩展码,有具体分类的时候选择分类代码,没有分类自动补齐999。法检可理解为法检目录内的货物加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

  六十八、一体化模式下,进囗货物整合前报检是在口岸申报,报关是在属地申报。一次申报后还是分别向两地海关报吗?
  答:一次申报中的申报地海关、检验检疫受理机关是分别填的,个人觉得可以根据这两个字段,分别发向各自机构申报,流程涉及的检验检疫机关都还存在,按实际填报就行了。但原来可能分别是两家代理公司报的,报关的是属地的报关公司,报检是口岸的代理报检公司,8月1日后,可能要由一家公司全部一次性申报完。具体待海关老师进一步解释。

  六十九、如何得知自己已获取报检资质?
  答:若报关企业已有《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或《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说明企业已拥有报检资质;或企业可登陆“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点“新用户”系统会提示企业已备案或已发送备案申请。己拥有报检资质的报关企业,无需重复办理。登录网站点击新用户,输入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点击新备案,显示如下图则表示已有报检资质。

  七十、企业在单一窗口(四川)填报或补录报检资质常见问题有哪些?
  答:单一窗口中“检验检疫系统登录初始密码”一栏为企业自行填写,是企业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的登录密码;“检验检疫机关”一栏,请选择工商注册地对应机构。例如:
  1.成都地区(高新区内企业除外)及资阳的企业,应选择“510900”
  2.高新区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应选择“511000”
  3.宜宾和遂宁的企业,应选择“510000”
  4.绵阳、江油、阿坝州企业应选择“510600”。
  “代理报检专用章数量及编号”请填“0”。

  七十一、企业在单一窗口(四川)填报或补录报检资质错误该如何撤销?
  答:企业需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对申报进行撤销操作,然后在“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中重新申请。

  七十二、企业如何办理报检资质的变更业务,需带什么资料到现场?
  答:企业需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填写变更内容并提交,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变更申请表》;需携带的资料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变更申请表》、原《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七十三、企业变更时若忘记“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系统登录的账号、密码该如何办理?
  答:系统登录的账号为企业备案号,密码为企业备案时自行设置,若忘记密码,请提供公司盖章的“修改密码申请书”,联系当地窗口(各窗口联系电话见成都海关2018年第7号公告《成都海关关于对关区办理报关报检企业资质业务的地点进行整合的公告》),申请密码重置。

  七十四、企业何时才能办理报检人员备案,该如何办理?
  答:企业需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后,才可以进行报检人员备案;具体办理方式:企业需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填写人员备案并发送,打印出《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备案表》到业务现场前台办理;需携带资料:《出入境报检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

  七十五、《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五年到期后是否需要延期?
  答:2015年4月起,企业已取得的《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长期有效,无需延期。

  七十六、企业如需改变报检企业性质该如何办理?
  答:企业需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操作参见问题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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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报关单 关检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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