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金凤凰报》5月31日报道,缅甸商务部消息,为了促进工业领域发展和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今年起批准从国外进口二手电器。
据悉,批准进口二手电器,是不想让国内堆积了无用的电器,并导致环境受损。根据规定,进口商只能进口最多用过10年的电器,须通过海运进口,而且须是从科技发达国家生产的电器。
到达缅甸港口的二手电器,须事先接受工业管理局的审核,另外,到达港口的电器,如不符合申请材料清单,将被依法追究。
据了解,进口电器时,订单或者交易合同上,须填写电器的商标、生产年、生产国家、电器容量等。进口商进口冰箱、空调、洗衣机、打印机、电视等电器时,只能用在自己的制造业上,不能以商业性销售,若销售将被追究。
随着经济特区的开发和外资项目持续增加,进口的项目器材逐年增加,由于缅甸生产能力有限,大多数建材需依赖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