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天津港集团发布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以及天津市《关于天津港口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大力度支持广大企业、客户复工复产,天津港集团决定进一步推出服务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港口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提升环渤海内支线服务。进一步升级环渤海内支线“天天班”服务,至2020年底,对环渤海内支线承运的集装箱,免收港口作业包干费和库场使用费。
2.减免内陆企业进出口费用。至2020年底,对天津港内陆服务营销网络揽取的出口集装箱货物,减免因退关转船和超免费堆存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内陆服务营销网络揽取的进口货物,免收由于堆场提箱(超期疏港)和超免费堆存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减免海铁联运集装箱装卸费用。对客户在集团所属铁路专用线到发的海铁联运集装箱,免收自2020年3月17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的火车装卸费。
4.降低航运企业空箱调拨成本。对外贸班轮公司在天津港进行中转分拨的空箱,免收自2020年3月17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期间的码头库场使用费。
二、鼓励客户冷藏箱疏港,提升冷藏箱堆存能力。
5.鼓励冷藏箱加快疏港。对客户自集团所属码头提离的内、外贸进口冷藏重箱,免收自2020年3月17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的码头库场使用费。
6.提升冷藏箱堆存能力。根据京津冀及“三北”区域消费市场需求,加大资金投入,将冷藏箱堆存能力较2019年提升100%,为广大客户排忧解难。
三、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创新服务进出口企业。
7.高效保障水路货物运输。继续实施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作业、优先疏运的“四优先”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确保港口装卸运输畅通。
8.强化口岸协同联动。创新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 深化“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对进口货物,只要不被布控查验,企业在船边即可将货物直接提离。对出口货物,推行码头运抵,合理安排货物在船舶结关前24小时内集港,减少因查验被船公司“甩船”情况发生(客户可通过登录“天津港电子商务网-集装箱业务网上受理中心”自助办理直提业务,并关注“天津港电子商务网”微信公众号获取作业进度推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