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异地携带超过50条香烟,是否需要在当地烟草部门办理携带证,谜团至今仍未解开。前昨两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宣传部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此前接受采访的负责人,则将固定电话接入传真机。
有媒体报道,江苏杨先生自用的105条香烟,因异地运输托朋友开车带回,被江苏沛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查扣,至今仍未退还。理由是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0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超过此数量则须至当地(市)级及以上的烟草专卖部门办理携带证。
2月4日上午,南都记者就有关个人携带限量和携带证的问题,拟定了十个采访问题,随后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副主任赵百东联系,将采访提纲传真至新闻处。下午,赵百东与该局专卖司两位官员,在专卖局一楼,接受了记者40余分钟的采访。
报道出来后,对于相关问题,南都记者试图进一步采访。
6日,此前接受采访的专卖局专卖司官员接听了电话,但表示相关问题与自己负责的领域不直接相关,建议与办公室(新闻处)联系。但新闻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告的该局新闻发言人联系电话)与办公室副主任赵百东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7日,赵百东的固定电话接入了传真机,其它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但在4日南都记者采访结束后,三位官员未留手机号,表示若有进一步采访,可以拨打办公电话,一定可以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