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考上大学的山东女生徐玉玉,因近万学费被骗走而猝死,引发广泛关注,个人信息被泄露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近日,有读者反映,有人在网上叫卖福建地区的快递单,泄露客户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快递单打包出售,平均每张卖6分或8分钱”。(8月31日东南网)
就事论事,快递单都成了“泄密单”,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是案值不够大,不愿意劳师动众还是根本就不作为?恐怕,面对这种现象大部分民众脑海中弹出的就是这么个想法。
一边是不断因信息泄密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件,一边是国家不断出台的相关法律条文,但事件却没有因此而熄灭。很多人看来,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想保密确实很难,不能总怪法律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话可以这么说,但理却不能是这么个理。
试想一下,国家有法律,有监管部门,民众有怨言,而且因个人信息泄密事件引发的全国性舆情事件还少吗?个人信息或许很难做到保密,但却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做为商业筹码,成为公开买卖的物品,这就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容。
每出一个大事件,总有有部门站出来义正言辞进行表态,也总会有各路媒体跟踪报道,引发新一轮大讨论,然后呢?然后事情过去了,就跟日子翻过去了一样,第二天太阳依旧,生活依旧,该管的还是没有管起来,各种个人信息交易渠道依然猖獗。
执法难是个现实问题,可能存在取证难、案值小难立案等因素,但面对快递单成了“泄密单”,网上到处叫卖的现象,监管部门不能成了张眼瞎,连普通百姓都能够通过网络找到卖家,监管部门为何不能主动作为,将这些送上门来的线索摸个门清,查他个底朝天,挥起法律大棒治他个胆战心惊。
不是民众不讲理,不是民众一出事儿就喜欢将所有的矛头指向监管部门,确实是因为这些将个人信息做为商业用途之人太可恨,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不顾他们困扰。山东女生徐玉玉还不足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
法律之法乃惠民之矩,监管部门乃掌执典律之人,百姓不将目光投向你,投向谁?依法治国,除了百姓要遵纪守法之外,更要让百姓看到法律之威严,树立百姓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因此,有人在网上叫卖福建地区的快递单,泄露客户信息,快递单成“泄密单”,监管不能没有声音,更不能没有动作,否则,不仅会让民众失望,更有损法律之尊严。
作者:谢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