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快递业务的迅速发展,人们接受的快递服务越来越多。近日,记者在西宁市德令哈路附近的一个快递点无意间看到,一名快递员与一名男子偷偷交易,将一摞摞快递单以每张0.5元的价格卖给该男子。
记者带着疑问上前询问,该快递员竟然毫不避讳地告诉记者,自己卖的是客户快递单号信息,前来收购的是做网购生意的店铺老板。快递员还说,卖这些快递单客户信息的人,回去会按照单上的信息发一些宣传自己的店铺的广告或优惠活动信息,多以宣传自己店铺的目的为主。
事后记者在网上查询了解到,这些倒卖快递客户信息的行为是犯法的,很多不法分子都会利用这个方法获取客户的信息用来敲诈,或通过倒卖客户信息刷信誉从中赚取利润。快递单号的私下买卖不仅为网店违规刷信誉提供了便利,还造成了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这种行为让买卖双方甚至更多环节中的操作者均有利可图,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利益链条。
快递员为赚外快偷卖快递单信息给他人,是否涉嫌泄露他人隐私,如何追责?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条例上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对快递企业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宁市圆通快递工作人员李梅婷提醒市民,在网上购物后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快递公司。正规的快递公司管理严格,出现问题容易查清,且从业人员队伍比较稳定。为了保险,收货地址尽量不要写居住地址,可邮寄至公司等地。必要填写居住地址的,可以只写至楼层,无需填写具体房号。收件后,贴有快递单的外包装不要随意扔掉,丢弃前将个人信息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