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汕头检验检疫局采访获悉,该局在今年第一季度里,接连收到了10份针对辖区内企业的产地证退证查询,其中有9份来自印度尼西亚海关,涉及退证查询金额达32.4万美元,这意味着汕头市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的货物中,有32.4万美元的货物无法获得该国海关的正常退税。
“退证查询是进口国海关对于我方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进行的核查,包括随机抽查和真实性验证两种。”据汕头市检验检疫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国际贸易中的“纸黄金”与“经济护照”,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进口货物享受相互减免关税待遇的凭证,它本来是打破关税贸易壁垒的有力手段。
而在退证查询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却被某些进口国海关引用种种原产地规则,进而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因为退证查询意味着我国的出口货物在对方海关清关受阻,或者遭到盘查、滞留,甚至不能享受对方国家按照相关协定应该给予我国产品的优惠税率,并给进出口企业带来仓储、物流及关税、保证金等方面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从退证查询的情况来看,今年印尼海关频繁退证查询的原因除了极个别申报企业不诚信申报或业务不熟导致错证、双方对签订的原产地规则理解上存在差异以及个别企业的产品在经过香港或台湾等地区时,未在证书上加签提供“未再加工证明”外,“不排除印尼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故意设置非关税壁垒,特别是对本国行业冲击较大的产品”。
赵映光、林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