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晨
若发件人拒绝当面验视包裹,快递员或可拒收
《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拟规定发件人拒绝验视可不予收寄
国家邮政局2月26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就《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验视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时,发现有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等9种情形之一的可不予收寄。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邮件、快件交寄时已经封装的,应当主动拆开封装,接受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验视。”而快递员在验视时发现疑似禁寄物品或不能当场确定安全性的物品的,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专业机构或有关部门开具的安全证明。若用户拒绝当面验视或用户填写的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不完整、与其交寄的实物不符并且拒绝修改或重新填写,快递员也可拒收。
收件效率或将受影响
那么,目前客户在寄包裹时,都会当面验视吗?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对于快件的验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此快递员在接收包裹时究竟如何操作,均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此外,广州日报记者也从几位快递员处了解到,如果是公司或电商等寄件较多的老客户,由于双方长期合作,也有可能省去当面验视的环节。
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施行,因为需要当面开封验视,除了快件的收件时间可能会延长,其他方面对市民的影响并不大。但是,也有快递员认为如果每件包裹都开箱验视,一位快递员全天的收寄件量将比以往减少一半以上,“这其中产生的时间成本由谁买单?”
另外,按照《征求意见稿》,如果用户违反规定,未如实说明交寄物品名称、类别或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限寄物品以及其他不安全的物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发件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