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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不宜“一刀切”

www.jctrans.com 2015-11-9 10:00:00 北部湾晨

导读:11月1日起,快递业正式实行实名制。根据相关规定,想寄快递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或身份证,寄件人和证件上的名字要一致。

  11月1日起,快递业正式实行实名制。根据相关规定,想寄快递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或身份证,寄件人和证件上的名字要一致。从理论上来说,快递员遇到的“五花八门的寄件人”“千奇百怪的收件人”当有所改观。但事实却非如此。

  大众对快递实名制不感冒,主要是担心个人信息泄露,这个担心其实并不多余,而且是十分可以理解的。

  其实,分析一下“快递实名制”出台的背景,我们就很容易发现,这一政策有十分强的针对性。国家邮政局要求“快递实名制”,是以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开展的“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实名最主要的作用是防范“通过物流寄送危爆物品”。那么对于普通人寄送普通快递,实名制是否有必要呢?

  之所以出现快递员帮助寄件人出主意,教人“对付”实名制,一方面是快递员为提高工作效率,疏于核对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快递员对顾客的担心表示赞同。

  全面实名制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办法。但是站在广大顾客和快递员的角度,就不是一个“叫好又叫座”的方法。反对者当中肯定存在“别有居心、不愿实名”的,但大多数还是因为担心个人信息泄露、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而且快递员也不会认为件件商品都需要核对实名有必要。

  与其为解决大众困扰,再去制定保护顾客信息的措施,莫不如直接将邮寄物品和客户类型进行分类,有选择的实施“实名制”。比如作为商家的寄件人,就要求其实名,以防无良商家任意坑骗顾客。再比如,对邮寄可能危害公共物品的要实名,以免发现问题找不到来源。与其费时间去查寄件人的证件,倒不如直接查查邮寄的物品到底是啥,以杜绝安全隐患、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快递实名制”实在不宜“一刀切”,总之不能把全民都当成防范对象。还需结合实际,科学设计。只有快递收件员严把“进口关”,才能既保护群众利益、又维护国家安全。(刘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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