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的船舶约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同时又是老旧运输船舶拥有大市。吨位小、污染重、能耗大、安全系数低的老旧船舶,已经不符合经济、生态发展的需要。因此,今年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了措施,加快船舶拆解进度,截至10月22日,盐城市共申报受理拆解船舶1972艘,已核批1652艘,拆解完工1254艘,发放补贴资金1.42亿元,拆解数名列全省之首、全国前茅。
船民倪元才原本开着一条133吨的旧船,这条小船噪音大,污染重,安全系数低,航行速度慢,营运成本高,一趟跑下来,倪元才累得要命却嫌不了几个钱。当市海事局上门劝说他拆解时,他怎么也舍不得,后来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解释政策,他明白了船舶拆解的好处,及时将小船拆了,现在已领到船舶拆解补贴资金13 万多元。倪元才打算年底置办一艘节能环保型大吨位标准化船舶,无后顾之忧地跑运输。
盐城市共有在册内河营运船舶1.5万余艘,像倪元才的船一样或者比他的船更小、更旧的船舶非常多。为推进船舶向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环保化发展,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合力驱动、鼓励拆解、优质服务、规范监管”措施,加快船舶拆解进度。
海事(船检)机构妥善处理外挂回归船舶所有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在原船籍港和现船籍港重复登记所有权,不能确定船舶所有权关系的外挂回归船,海事(船检)机构采取公告和当事人承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前提下办理申请船舶拆解改造手续。
海事(船检)机构对于即将跨船龄系数的船舶,在第一次现场监督确认符合拆解条件后,采取按照《船舶登记工作规程》规定的方法,办理船舶证书注销等手续,出具船舶证书注销证明,提高船龄系数,增加船东收入。在船东提交申请拆改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下,海事(船检)、运管部门调查取证,以有法律效力的资料作佐证,帮助完善船东无法提交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