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保证快递安全,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为了安全,我支持实名制,但是,落实实名制、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二者需齐头并进。任何一点做得不够好,实名制都可能跌跌撞撞,行之不远。
11月1日起,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各地实行快递实名制。不过,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一方面,快递员不核对客户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一些快递企业登记、收集客户信息,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林虎回应称,方案要求企业比对核实客户信息,而非登记。
快递实名制推行已过一周,记者探访15个快递点,13处未落实。据现实反馈,有的快递员称“没必要”,有的快递员压根就不知道有实名制。可见,快递实名制的落实有多糟糕。对此应理性分析,既要看到,任何新政落地都需要有“缓冲”时间,不可能立马贴地而行,也要看到,有些快递公司不拿规定当回事。
快递实名制遇阻,快递员嫌麻烦是一大原因。如果身份证、电话、地址一个个核实下来,加上客户填表的时间,一个快递要比平时多3-5分钟,工作量加大,揽件数量也会受影响。可是,不能因为麻烦就蔑视规定,在麻烦与危险之间,宁愿麻烦一点也不能留安全隐患。
所以,执行快递实名制,不能光靠快递员自觉,快递公司也要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该把的关,监管部门则要主动作为,别下一道政令就算了事,任由快递实名制自生自灭。
至于公众担忧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需进一步厘清。按照林虎的说法,“除必要的交寄信息,如交寄人姓名、电话等,邮政管理部门并不要求寄递企业将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填写在快递运单上”。换言之,快递员必须核实寄件人的身份信息,但不能将寄件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写在快递单上,否则势必增加隐私泄露的风险。
还有,快递员毕竟不是执法者,有权核实寄件人的信息,却无法查验信息的真伪。如果寄件人使用假身份证怎么办?现实中,这确实是个难题,但也不是毫无办法。具体到快递业,一方面有必要提醒寄件人,根据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用户不得出示伪造的身份证明,如果企图用假证蒙混过关,用户要负法律责任,寄件人不可不慎重。另一方面,快递实名制既然是为了减少风险、排除隐患,那么,在核查寄件人的信息之外,快递公司还要加强对所寄物品的检查,这才是更有效的办法。前不久,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5部门决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除了提出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还要求建立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制度,快递公司需尽早落实。
据统计,我国去年共送出快递140亿件,同比增长52%,跃居世界第一;全国单日最高处理快递量超过1亿件;中国快递业务量6年涨了8倍,每年人均发送超过10件快递……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们已经进入了快递时代,这一趋势不可阻挡。如果不能保证快递安全,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为了安全,我支持实名制,但是,落实实名制、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二者需齐头并进。任何一点做得不够好,实名制都可能跌跌撞撞,行之不远。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