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汪闽燕
中欧海关在5月16日举行的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会议上签署了一项互认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欧承诺互相认可经对方认证的经营者、被认证的企业在办理清关手续时将享受更加快捷简便的服务,这将有利于双方开展贸易活动。
欧盟是中国第一个开展此类安排的贸易伙伴。到目前为止,欧盟与美国(于2012年)和日本(于2011年)均签署了类似的协议。
欧盟负责税务、海关、统计、审计和反欺诈事务的委员阿吉尔达斯·谢梅达说:“互认安全的可信经营者是中欧贸易关系的一大进步。这项协议充分尊重了贸易便利的精神,它的签署使那些可信的企业得以享受简化了的海关手续,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通关速度。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将海关资源更多投放到真正的风险管理领域,可以使百姓获得更多的保护。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人人均赢的协议。”
互认可信经营者可以防止国际上不兼容的标准在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扩散,有助于在全世界形成一些相互协调的海关实践。
当天的会议还签署了另外两项重要文件。第一份是海关合作战略框架文件,该框架确定了海关重点合作领域和目标。未来几年的合作重点将集中于贸易便利、供应链安全及打击假冒产品、非法贸易等方面。此外,双方一项新的重点合作领域为打击贩运非法垃圾。第二份重要文件是中欧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加强该领域中欧之间的合作、交流和协作,加强对假冒产品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