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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建检验检疫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www.jctrans.com 2013-10-21 11:28:00 《中国国门时报》

导读:10月15日,江西、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南昌签署《关于促进江西农产品出口的合作备忘录》。

  记者 邬 健

  10月15日,江西、福建检验检疫局在南昌签署《关于促进江西农产品出口的合作备忘录》。今后,江西农产品经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各口岸出口,都可免予口岸查验,直接换发通关单。其中,柑橘凭江西局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封铅加锁,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江西出口农产品集装箱上只要满足产自江西和加施江西检验检疫CIQ防伪标识两个条件,即可直接装船。 

  根据《合作备忘录》,江西局对辖区出口农产品生产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出口农产品实施日常监管,并将注册名单、注册登记号、出口品种及产量、病虫害防控和农药残留监控等情况,及时通报福建局;对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口农产品,在产地实施集装箱CIQ铅封,并在出口换证电子转单数据中注明CIQ铅封号;可根据福建口岸工作需要,在实施集装箱CIQ铅封时增加识别标记信息,标示出口农产品集装箱来自江西,便于口岸实施快捷直通模式。福建局对来自江西的出口农产品,实施快速查验,进一步提升相关货物的通关速度;对来自江西已加施集装箱CIQ铅封的出口农产品,原则上免予口岸查验,直接换发通关单;对非集装箱装运的江西出口农产品,福建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换证核查。 

  此外,双方一致同意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两地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制度,以便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实施集装箱CIQ铅封快捷直通模式下的出口农产品的报检、检验检疫、监管、放行等信息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功能互补;对直通模式出现问题的出口农产品,联合进行追溯调查,形成监管合力,维护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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