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邵敏宸 通讯员 刘佳
10月份是我国免征法定检验检疫费首月,浙江检验检疫局累计为14.27万批进出口货物免收检验检疫费5357.69万元人民币,涉及货物总值达68.96亿美元,享受免征费的进出口企业达1.6万余家。
自今年10月1日起到12月31日期间,浙江省检验检疫局按照《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决定,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据了解,此前检疫、检验费的收取标准一般为进出口货值的千分之一点二五至千分之一点五。而明年开始将继续收费,费用会在此基础上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