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新出入境管理法今起实施过境免签适用范围扩大
本报讯 (记者 杜蕾)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而自1986年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记者6月30日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了解到,新法更加注重出入境管理中的服务性,执法理念由强调管理向服务和管理并重转变。
据介绍,新法为实施人才签证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扩大了过境免签适用范围。新法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这为设立人才引进类签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新法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口岸签证制度,并对申请办理口岸签证的情形进行整合,增加了旅行社为外国旅游团办理团体旅游签证的规定。新设临时入境制度,规定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登陆港口所在城市、免签过境人员需要离开口岸和外国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原因需要入境的,可以申请临时入境。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还从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境内管理措施入手,加大防范和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力度。新法明确了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具体情形,规定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新法解决了广大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新法明确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