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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本加厉的欧美对华贸易保护

www.jctrans.com 2011-1-5 11:32:00 法制日报

导读:2010年,崛起的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显示出其巨大的实力,一系列的数据令人兴奋: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购交易额居全球第二;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第三大股东。然而,与此同时,中国也越来越多地卷入日渐复杂深刻的国际贸易纷争,并面临着欧美变本加厉的贸易保护措施的挑战。

  2010年,崛起的中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显示出其巨大的实力,一系列的数据令人兴奋: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购交易额居全球第二;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第三大股东。然而,与此同时,中国也越来越多地卷入日渐复杂深刻的国际贸易纷争,并面临着欧美变本加厉的贸易保护措施的挑战。一方面,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不断花样翻新;另一方面,新型的贸易保护手段,如汇率与碳关税等,也不断推出,一招更比一招严厉。 

  “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大行其道 

  2010年年初,美国以从中国进口的油井钻管损害美国业界利益为由,继续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调查。自这起案件开始,美国频繁针对中国产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并且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广泛涉及钢材、化工等产业,如针对钢格栅板、无缝精炼铜管、窄幅织带、机织电热毯、镁碳砖、铜版纸等产品。 

  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案件调查,2010年美国对华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共有15个案件,比2009年的11个案件增长了36%。各个“双反”案件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其中新立案调查的1个,作出终裁的9个,行政复审立案2个,新出口商复审立案1个,行政复审初裁1个,反倾销调查初裁1个。另外本年度美国对华单独实施反倾销调查并做出终裁的有3个;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税令的有13个,其中对钢格板和带织边窄幅织带2种产品还同时实施反补贴税令;对石油管材1种产品单独发布了反补贴税令。由此可见,反倾销成为欧美对华采取的最主要的贸易救济手段。“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在今年来势汹汹。 

  “快速日落复审”出新招 

  欧盟的反倾销法和美国的关税法都规定了“日落复审”制度,也称为“五年期复审”或“期终复审”。在反倾销税的征收或者价格承诺做出后,若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倾销和损害在期限届满之后将继续或重新发生,则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 

  笔者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案件统计,截至今年12月25日,除了新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之外,美国对中国已经实施反倾销税的产品继续发起复审调查程序并做出终裁的共有38个案件。其中根据“日落复审”程序做出终裁的案件有13个,占复审案件近34%;这其中“快速日落复审”终裁的案件8个,占“日落复审”案件的53%。这些经过复审调查最终做出裁决的案件中有15个案件依据行政复审程序,2个案件依据情势变迁复审程序,3个案件根据新出口商复审程序。 

  与美国侧重发动“双反”调查不同,欧盟主要集中于“反倾销”措施,并且反倾销复审案件占据半壁江山。据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最新案例统计,2010年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有8个案件,反倾销初裁5个案件,反倾销终裁5个案件。而对于已经实施了反倾销税令的产品继续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程序的案件达到25个;其中启动日落复审立案调查的有10个,日落复审终裁的有4个,期中复审调查的有3个,其中复审终裁的5个,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的1个,新出口商复审终裁的2个。欧盟对华发起的反倾销复审案件占反倾销案件总数近一半,反倾销复审案件多数根据“日落复审”制度启动。 

  “反规避”调查有增无减 

  2010年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中反规避新立案的有4个案件,比2009年2个反规避终裁案件数量上升了1倍。2010年欧盟对华反规避调查案件2个,反规避终裁案件1个;比2009年2个反规避调查案件也有所增长。反规避措施主要针对规避反倾销税令的行为。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对反规避行为成立的标准认定存在较大差别,而该问题在WTO《反倾销守则》中由于各方分歧巨大也未作规定。反规避措施在国际贸易中是最为复杂和争议性的问题之一。2010年欧美对华采取反规避制裁措施有增无减,是其贸易保护主义复杂化的重要表现。 

  新贸易保护立法来势汹汹 

  美国在其最新的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中提出,在2012年以后,如果进口产品产地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美国同行业的排放量,则总统有权对这些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这项被美国前财长保尔森·史密斯看做“历史上最大贸易保护措施”的提出,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碳关税”成为贸易保护的新理由。 

  有媒体报道,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虽然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碳关税的先例,但如果实施碳关税,显然我国的出口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打击。事实上“碳关税”颇具争议,主流观点认为碳关税属于一种新型贸易壁垒,且不符合WTO的基本规则。同时针对进出口贸易中的碳排放量及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的测算,如何运用定量分析方法也是难题之一。 

  美国不仅利用环境问题咄咄逼人,在金融领域大肆逼迫人民币升值,以扩大对华出口,扭转其对华贸易逆差的局面,从而推行贸易保护主义。2010年美国众议院通过《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对低估本币汇率的国家征收特别关税。由于该法案给予美国商务部在特定条件下把“货币低估”行为视为补贴,进而对相关国家输美商品征收反补贴关税,评论普遍认为“这是有史以来针对中国最严厉的贸易保护主义法案”。 

  欧美2010年对华贸易保护措施呈现出更加复杂和严厉的态势。反倾销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贸易保护措施,并且联合反补贴的“双反”调查更是屡见不鲜。同时涉及“反规避”、“日落复审”这些国际贸易立法中颇具复杂性和争议性问题的案件更是呈现出增长趋势,反映了欧美贸易保护措施内容和技术日益缜密而复杂。除传统的贸易保护立法措施之外,欧美还通过对环境、金融的立法规制来实施贸易保护。 

  为有效应对欧美如此多样和复杂的贸易保护措施,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学习熟悉欧美反倾销法律,擅于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并着力培养这方面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引导企业在法治化的轨道内进行发展运营,发挥企业自身竞争优势,让企业与政府一起来维护本国产业安全与利益。 

本文关键词: 变本加厉,欧美,对华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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