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此间召开的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15年年初,重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累计达到685亿元,融资范围覆盖所有涉农区县,改革试点平稳。
2010年以来,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贷款。2014年,在“三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重庆进一步放开农村产权抵押物范围,包括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地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等,均可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为保护农民权益,重庆建立了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农户无法归还贷款时,政府将给予金融机构适当补偿,形成政府、银行和农民共同承担风险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