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跨境消费不断升温,越来越多中国人走出国门旅游、购物,很多消费者还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在家中实现“海淘”。在这些消费行为中,电子支付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发布的《中国跨境消费年度指数报告(2014)》指出,电子支付是实现跨境消费的“最后一公里”,而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是跨境消费、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的必要前提。若要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消费的发展,应加快电子支付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跨境支付标准建设的国际化进程,监管部门也要给予支持。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跨境消费已成为中国居民生活的客观需求和消费升级的重要体现。上述报告指出,跨境消费可以理解为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指“线下跨境消费”,即消费者通过跨境旅游的方式购买国外的服务和商品。第二个层面则是消费者足不出户,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购买国外的商品及服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入境游客为1.29亿人次,旅游外汇收入为517亿美元;中国居民出境总人数为9819万人次,出境旅游总支出达到1286亿美元。与跨境旅游相比,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要大得多,2013年达到3.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占当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量的12.1%。
“支付与消费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支付效率的提升以及支付安全的保障对于消费交易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对记者表示,支付对消费的间接影响则包括信用支持、附加的金融服务以及与支付相关的便利增值服务等方面。他说,支付工具由金属货币、纸币发到非现金支付工具及电子支付工具是巨大的进步,电子支付最早是信用卡,之后出现了不基于卡机的各种支付工具,如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
“跨境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新兴电子支付所支撑的,当然更加体现为跨境电子商务方面。”杨涛表示,电子支付与电商经济形成了一个共赢的生态圈。报告指出,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人们对支付安全性的需求很高,交易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行业是否能给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渠道。记者注意到,在跨境网络消费中,主要涉及到的支付方式有网银线上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移动支付等。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跨境支付的安全与便捷还需要监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报告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对外开放的层次从产品市场开放提升到金融市场开放,在跨境电子商务、跨境支付领域,不同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由于跨境电子支付涉及资金结售汇与收付汇,监管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宜逐步改变外汇“宽进严出”的监管思路,优先考虑在居民个人层面上,加快放宽乃至取消一些限制换汇、用汇的措施。同时,加快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为跨境消费、跨境支付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记者 王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