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并非灵丹妙药

www.jctrans.com 2012-8-31 15:10:00 第一财经日报

导读:酝酿操作了8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至今难产,充分展示了改变蛋糕分配格局的困难。

  酝酿操作了8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至今难产,充分展示了改变蛋糕分配格局的困难。8月2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表示,下半年将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一位曾参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意见征求的专家称,从各方表现来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今年出台应该已经确定。他同时提醒,不要期待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出,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是一个需要耐心和智慧来解决的世界级难题。大家要清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不是灵丹妙药。”这位专家说。

  利益博弈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最早酝酿于2004年,由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负责起草, 2007~2009年先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一直没有出台。自2010年以来,多次传出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的任务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多次被提及,但方案始终没有出台。

  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曾在不同场合回应方案难产的原因。她表示,由于收入分配的问题涉及面广,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征,所以必须着眼长远、统筹考虑。

  纪宁的说法比较含蓄。据上述专家介绍,方案一再难产,主要原因是因为牵扯到各方的既得利益,因此动起来非常难。

  据《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了解,工资收入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工资条例》也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遭遇相近——该条例从2008年就开始制定,经过许多次调研,众多专家参与了起草和修改,最终形成草案上报国务院,但至今仍未出台。

  2010年7月,本报曾获得《工资条例》草案的全文,并报道了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垄断行业工资将受限、集体协商成工资增长主要方式等要点。

  该条例一度被传言已经放置于国务院相关领导的案头,但后来又销声匿迹。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收入分配学者称,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样,难产的主要原因是背后的利益博弈。

  该学者表示,由于涉及对垄断行业的收入进行限制,国资委被牵涉其中;由于工资集体协商由全国总工会负责,全总因此也加入博弈。此外,还包括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都在博弈之列。

  东南大学教授、经济学家华生(微博)曾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收入分配改革触及不同的既得利益,要动起真格的,一定是非常痛的。

  “动谁的奶酪谁不痛?改革的难点就在这儿。”上述收入分配学者表示。

  多重争议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之所以难产,除了利益博弈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重要改革点上的争议。争议激烈,共识缺乏,方案自然难以出台。

  首要的争议在于收入分配改革的着力点在初次分配还是再次分配领域。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初次、再次分配领域都很重要,但是现阶段更重要是初次分配领域,因为我国收入分配、财富分配主要问题出在初次分配领域。

  华生对此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该重点着手于再分配领域。因为市场经济必然会造成初次分配的收入差距,但是可以通过再分配手段进行调整。

  “我估计我国的再分配政策正负作用,加总起来对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为零,甚至是负数。很多人也以种种理由反对把再分配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这是问题难以解决的关键之一。”华生表示。

  在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批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喊了八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出台”。她同时表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不应该注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结果平等,而是应该注重初次分配时起点的平等,以及公平竞争的环境。

  如何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也是目前面临的争议点之一。由于今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国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政府面临两难:加工资的话,企业成本增加;不加工资,低收入者增收困难,消费难以提振。

  苏海南表示,今年和明年最低工资不宜提得过高,不可能像前两年提高幅度达到20%。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虽然还未出台,但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早已确定——提低、扩中、控高。提低面临两难,控高也非易事。在调控高收入上,到底企业高管的收入由市场确定还是政府调控,现在仍有不同意见。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表示,在这三项中最难的是“扩中”,因为中产阶层的扩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目前很多政策恰恰可能存在削弱而非完善中产阶层的效果。

  提低难,控高难,扩中更难。改变收入分配格局、在既得利益上动刀子向来是难事。只有高层具有极大的勇气和魄力,收入分配改革才真正攻坚有望。

本文关键词:收入分配,宏观经济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