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修订发布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为贯彻中央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国家铁路局2016年初制定了“国家铁路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按照该方案要求,组织对2014年发布的《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进行修订,以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削减繁文缛节,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新修订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共对原文13项条款作出修改,重点针对许可办理中面临的内部程序繁琐、文书过多、材料要求不够清晰、部分环节审查内容和时限要求不够明确等实际问题,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在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方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积极推进网上办理,明确预受理和预审查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在规范审批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审查环节,明确审查要求和依据,明确合法性审核的内容和程序,补充撤销、注销的材料要求;三是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明确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要求建立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系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处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修订后的《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自2016年7月26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原《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国铁科法〔2014〕49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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