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许多人认为应继续加大铁路建设投资,这不仅有利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消化钢铁、水泥、建材等过剩产能,还可以为经济转型升级打下基础。笔者以为,这种观点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铁路行业现状,但关键问题是必须加快铁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近年来,伴随着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建设的铺开,铁路债务也快速上升。另一方面,铁路建设还要继续,面临巨量的资金需求,再靠贷款或发债的单一融资模式显然已不大可能。如果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必将给铁路行业带来明显变化:一是可缓解融资来源单一带来的信贷风险;二是可通过股权融资减轻利息负担;三是可通过引进新投资者来改善股本结构。
笔者认为,铁路要形成有效的投资融资机制,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当务之急要在以下几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探索建立公益性运输补偿制度、经营性铁路合理定价机制,实现公益性和经营性运输都以市场主体或企业化模式来运作。对公益性运输要研究并明确补偿机制和补贴力度,补偿标准应维持运营方的正常利润,补偿资金应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特定受益主体间进行估算分配。经营性铁路则要探索建立合理定价机制,使运价收入能覆盖运输成本并获得正常利润,如运输淡季可执行促销运价策略。由于高速铁路和城际客专的建设与运营成本很高,可以考虑由沿线城市政府分担一部分建设运营成本,具体运作上可尝试将沿线土地溢价作为股权投资标的资产。
其次,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要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其所有权或经营权,并探索将有稳定预期收益的资产证券化。可探索将支线铁路的所有权股份化,以优先股的形式率先向地方政府或受益企业配售,剩余部分也可在区域性场外市场询价出售。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际铁路会有巨大的客流作收入支撑,部分城际铁路会成为城市市政资金的投资或补贴对象。资源开发性铁路经营性强,有稳定的预期现金流,可由特定资源开发商投资、参股或运营。在产权制度安排上,可将这3种铁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样既利于融资模式创新,也利于铁路的专业经营和管理。
第三,部分具备条件的铁路干线要以股权置换等形式引入社会投资,这需要铁路干线产权可剥离和可界定。考虑到线路基础设施的网络性、基础性等特点,干线网络的所有权需维持国有控股,经营权可向具备资质的运营商开放或特许经营。对于独资兴建的干线,可以尝试股份化或资产证券化等资本市场操作来引入社会资本。合资兴建或在建干线的原始权益人往往是专线公司,可通过资本市场可以将这些股份进行重组或置换,并向社会资本开放。为了增加在建干线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还可将已建成或客流较充分的路段营业收入作为风险储备。
要做到以上3点,必须厘清社会资本进入铁路的障碍。目前,社会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主要障碍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铁路行业的整体收益率较低,这可以通过多元化经营、运价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等途径来逐步改善。另一方面是铁路系统封闭特征较强,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必须打破封闭思想,消弭禁锢风气;破除平均主义,厘清产权边界。要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分置,引入科学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真正确保社会资本、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才能充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铁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