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正常入库了一笔营业税税款,尽管只有10814.26元,但这是跨省合资铁路税收调整后入库的第一笔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跨省合资铁路企业跨地区税收分享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调整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合资铁路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款(欠税、查补税款和罚款),应按中央财政核定的分配比例在相关省进行分配,由相关省负责缴库的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征缴。根据这一规定,涉及税收调整的我省合资企业共六户,分别是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全年预计为我省实现营业税收入近5亿元。按照河北省地税局要求,确定由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负责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
为做好税收征管工作,该局成立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方努力下,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笔税款10814.26元已正常申报入库,为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的税收征管交接工作奠定了基础,其他企业征管工作正在交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