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在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中央讨论的新“大部制”改革方案,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等部门的改革,暂未列入改革重点。
民政部扩权
据记者了解,此轮“大部制”改革中,一向冷门的民政部将会扩充职权,其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建设职能将被强化,并成为新亮点。
目前,除社会组织管理外,民政部承担的优抚、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殡葬管理等职能,多为国家对社会底层的救助帮扶,职能较为局限。
长期以来,中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即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前,社会组织须找到一个政府部门或其下属机构充当“业务主管单位”。这造成大量草根组织无法注册,游离在灰色地带。而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多和政府部门有千丝万缕联系,部分异化为“二政府”,代为行使行政职能,甚至成为腐败重灾区。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强化民政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权,废除被诟病已久的“双重管理”,是最有可能的方向。
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已经开始尝试行使行政执法权。江苏省为增加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性,不仅将主管机构名称改为“社会组织管理局”,还增挂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牌子。
除去对社会组织管理的强化,在“社会建设”的大框架下,社区建设、社工建设等内容未来也可能被一并整合进民政部门,并得以强化。
“大海洋”格局期待
目前中国的海洋执法权同样分散在海监、渔政、海关、海事、公安边防等多个部门手中。一位基层渔业监督管理站站长表示,海洋执法的现状是,各个执法队伍皆遵照各个主管部门颁布的法规进行执法。现实中高度分散的行业管理,使得国家海洋局无论是在海洋经济的发展或是海上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处境都颇为尴尬。
实际上,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多年呼声不断。在2012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吕滨总结海洋管理体质存在的弊端主要包括,缺乏高层次的统筹决策机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性不够,海上执法力量分散,效能发挥不足。
目前,在中央决策层面加强对海洋领域直接管理已无悬念,已经成立的中央海权办成员即包括海洋局、外交部、公安部、军方相关部门等。然而,在管理层面和执法层面的整合,则不得不囿于多部门利益的协调,以及权责的划分,一直难有动作。
而在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中,有望从中央层面理顺海洋管理体制。一位接近国家海洋局的人士透露,中编办和中组部都已经到海洋部门和省市做过调研,可以说这方面的基础工作已经做了多年,“这次应该能上两会”。
“顶层设计”缺憾
“这是最令人遗憾之处。”一位接近方案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即将提交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新体改委”未列入其中,同时对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削弱亦有限。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仍由国家发改委同时主导“改革”与“发展”。
发改委掌握宏观调控权、微观项目审批权,同时还在领衔体制改革。而每成立一个新的部委,都需要面临与国家发改委的职能交叉,不免陷入与发改委的分权纠葛。
国家发改委成立十年来,权力过于集中,既管“发展”又管“改革”等问题颇受争议。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该解决的问题差不多都解决或者碰过了。今后的改革必然涉及到实质性的、深层的问题。改革必须是要自上而下的,有系统地整体进行。”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告诉记者:“中央对改革应该有专门研究的机构,然而现在没有。上一轮机构改革后,体改委并入发改委,但发改委首要职能是指挥经济运转的。”
纵然留有遗憾,但即将提交中央决策层的改革方案仍将“大部制”向前再推进了一步。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