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费公路第一次全国性免费收官之际,河南省交通厅宣布,收费达26年之久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8日起终止收费,永久免费。这再次燃起了公众对收费公路公益化的期待。
记者了解到,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还清全部贷款,若按照政府还贷公路还贷结束后停止收费的要求,该公路大桥超期收费达16年之久。
无独有偶,类似现象在各省市都不罕见。同时,经营性公路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比比皆是,“高价公路”让社会承担了高昂的成本。而此次国庆长假,收费公路第一次全国性免费,民众释放出的自驾游热情之大,则显示出公路免费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更快增长的巨大意义。
在通过公路收费获取收益和公路免费刺激经济增长之间应如何抉择,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
政府应承担自身责任
“该说的在公告中都说了,具体补偿问题还在协商。”9日,中原高速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中原高速已因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一事停牌一天。
据中原高速9日披露,2011年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实现营业收入2.72亿元,占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的10.36%。2012年上半年,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营业收入为1.35亿元,营业利润率达55.83%,比2011年同期增加11.64个百分点。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被终止收费,显然对中原高速影响巨大。
实际上,全国大部分业绩优良的收费公路都归属于上市公司,存在超期或变相超期收费的也不在少数。上市公司一般是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把该部分路桥资产从政府部门或国资公司手中买入,在付出真金白银获得收费公路收费权后,政府显然不能简单地通过行政命令叫停相关公司的收费行为。而这,恰恰是困扰超期收费公路免费化的难点之一。
中原高速表示,2000年12月公司成立时,经有关部门批准,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其南接线作为经营性资产注入公司,并批准收费期限为20年。据中原高速此前的招股说明书披露,大桥原价为6.25亿元。
叫停收费的成本,显然不能让路桥公司承担。“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大桥终止收费后,涉及补偿的相关事项。”中原高速表示。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庆业也在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安排相关审计部门明确财务损益、转让价格和提前收回年限等,以确定回购和补偿金额,维护中原高速股东权益。
“只能说河南省政府下了决心要解决这个问题。”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许云飞表示,当初卖桥收益归政府,现在叫停收费,河南政府部门肯定要为此买单。其他超期收费公路问题能否解决,关键也是看政府的决心。“政府当初在卖掉收费公路时,就应该想到停止收费可能产生的成本问题,让上市公司自己承担显然有失公允。”
不过,许云飞也表示,在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并不充裕的情况下,大面积叫停收费公路也不现实,因此,国家应尽快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应适当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减少收费站点,调整不合理的收费期限,切实规范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的行为。
超期收费谁受益
“1986年10月至2000年8月期间,郑州黄河大桥为收费还贷公路;2000年8月至今,大桥收费经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由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王红在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大桥收费还贷期间“统贷统还”、作为上市公司发起资产在当时都是被认可的合法行为。但这似乎并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
国家审计署2008年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按照政府还贷公路还贷后停止收费的政策,郑州黄河大桥本应从1996年起免费,可截至2005年,该大桥已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
此外,这份《审计调查结果》还显示,全部由财政投资建设的沈阳过境绕城公路,1993年至2005年违规设站收费累计12.29亿元,在已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28.9亿元;107国道河北省定州唐河大桥在建设过程中未使用银行贷款,仅在2002年6月向银行贷款90万元,但1996年9月建成后开始设站收费,至审计调查时累计违规收费6700万元。
同时,经营性公路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也变相加剧了“高价公路”现象。上述《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这实际上是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以弥补自身财力不足。”许云飞对记者说,在收费公路问题上,地方政府及国资企业受益最大。一方面,经营企业从地方政府批准的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上获取收益,用来投资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和弥补财政经费等;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从包括公路等各种投资活动、企业经营收益中获得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