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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3年不得分航权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5-5-15 8:47:00 中时电子报

导读:去年国内发生两起重大空难,造成人心惶惶,交通部民航局决定大幅修订国际航权分配办法,将飞安作业列为重要考量项目,未来发生重大飞安事故的航空公司,不得参与航权分配的年限,将由现行的1年提高至3年,最快下月上路。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去年国内发生两起重大空难,造成人心惶惶,交通部民航局决定大幅修订国际航权分配办法,将飞安作业列为重要考量项目,未来发生重大飞安事故的航空公司,不得参与航权分配的年限,将由现行的1年提高至3年,最快下月上路。

  民航局长林志明表示,所有民航业务仍以飞安为首要考量,民航局已完成“国际航权分配及包机审查纲要”之修订,相关草案将在近日内预告,预计最快6月可实施。

  復兴航空去年接连发生两起重大空难事件,目前虽仍静待调查结果,但国内飞行安全相关议题,引起各界高度重视;民航局最新修订的国际航权分配办法上路后,外界预期航线分配将成为復兴航空今后的经营挑战。

  復兴航空去年7月及今年2月,发生两次重大飞安事故,立委认为民航局考量分配航权或包机的标准,书面政策审查占了6成,技术面仅占4成,其中飞安良窳又只占2成,飞安权重比例太低,加上若有重大飞安事故只停止分配航权1年,对业者的惩惩罚太轻,要求检讨国际航权的分配,若发生空难,3年内不得参与航权分配。

  因此,交通部民航局日前邀集业者开会,决议航空公司发生重大空难,停止航权分配从1年延长至3年,但不溯既往;民航局近期将预告这项新修正的办法,并报交通部审查,预计最快6月上路。

  民航局长林志明说,新修订的航权分配办法中,以飞安为首要考量,除强化对航空公司督导外,制度面也配合改进,有必要加重飞安在航权分配的比重。

  现行“国际航权分配暨包机审查纲要”,是在91年8月订定,分为政策面与技术面;政策面包括:配合国家政策与公共利益、争取航权贡献度、发展营运中心考量、客货航班情形及区域均衡发展考量;技术面则包括:飞安、营运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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