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复并原则同意。与《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相比,此次《规划》对于西部地区能源发展方面的描述更多更细。无论是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还是创新能源发展机制体制等方面均有专门篇幅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国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在“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和需求将比“十一五”快速上升,能源消费、需求和供给的矛盾也将明显加大。“在这种趋势下,此次《规划》中,确确实实对能源更加重视,尤其西部是能源富集区,在这方面做更多的规划和描述是自然的。”
资源就地转化使自然优势转为经济优势
《规划》提出,未来西部地区要优化原油加工布局,建设一批千万吨级炼油基地,促进上下游一体化,积极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工,建设和完善一大批石化基地。
高国力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由于西部能源远离能源消费区域,长距离的运输成本很高,市场竞争力相对于进口是打了折扣的,很多东部沿海的省份更愿意从海外进口。西部地区应该考虑如何将国际的能源供给和国内的能源供应结合起来,处理两者的比例和关系。”他还表示,能源开发出来应该有一定的就地转化率,但是也不能太多太高。毕竟在西部,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远离消费群、远离企业需求。“能源就地加工一部分能够为当地创造产值,提供税收,最重要的是提供就业,对保持西部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都有意义。西部各地就地转化的比重和结构如何掌握,还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合理地确定。”
新疆的油气储量约占我国陆上油气储量的1/4,那么新疆“十二五”在资源就地转化方面又有哪些规划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肖俊仁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地域上来说,现在千万吨级和百万吨级的炼油基地主要在独山子、吐鲁番、哈密,还有塔里木盆地以及库车、拜城这一带。从产量和原油深加工上来说,这主要取决于中石油、中石化。”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中石化在“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530亿元,将把位于塔里木盆地的塔河油田建设成为千万吨级油气田,把位于库车县的塔河分公司炼油规模扩大至1000万吨以上。而在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方面,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从中石化集团公司了解到,预计2015年在新疆的炼油化工及成品油销售网络建设规划投资110亿元,原油加工能力达到每年1000万吨。
中石化塔河分公司综合办主任冯兵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十二五”期间,打造独山子、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车4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万吨级炼化基地。中石化塔河分公司正在按照中石化集团和自治区的要求,全力在库车建设千万吨炼油基地和百万吨乙烯工程建设,以使新疆原油就地加工,大幅度提升资源附加值,推动南疆经济发展,为南疆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高国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还强调,在注重自然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威胁和破坏。“西部很多省区都存在荒漠化、石漠化以及水土流失的现象,属于非常敏感和脆弱的区域,大规模的能源资源的开发确实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更科学的规划,更加重视保护环境的意识和理念,这样才能让西部地区能源既有序又能够成规模地开发来满足全国能源供给的需求,同时又不会对当地环境有较大破坏。”
西部体制机制创新应务实
《规划》还特别强调,西部地区在“十二五”期间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建立有利于西部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高国力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西部的机制体制创新方面要务实。“体制机制这一块西部要做的工作很多,也面临很大的阻力。全国的体制改革都逐步进入深水区。比如深圳、上海浦东这样的地方,已经有了发育较好的市场化水平,自身的体制机制创新的需求也非常迫切。”高国力说,“西部地区平均来看市场化、城市化以及工业化的水平还是比较落后,所以它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的惰性相对还是比较强的。在这种背景下我认为,西部的体制机制创新还是要务实,要紧密依托西部的客观实际,不要急于求成、求快、求大、求先,而是要扣紧影响制约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实在在的问题,来寻求体制机制创新的突破点。”高国力还表示,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领域很多,比如企业管理、政府职能转化、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以及对外开放的效益方面,都面临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要求。
此次《规划》明确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新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结合西部地区实际,创新金融产品,促进西部地区资本市场发展。有序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体制创新中还专门提到了科技体制创新。《规划》指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国家与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煤化工、稀土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航天育种等领域科技联合攻关,攻克一批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开发一批新产品。加强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冰川冻土、生物质资源等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统筹军民结合、军地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
《规划》还提到: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2011年9月份,我国将新疆试点的资源税方案在全国推广,对原油和天然气采用从价定率的方法征税,税率确定为5%~10%。但是,新的资源税方案并没有对其他资源采取从价定率的方法征税,比如对煤炭、包括稀土在内的稀有金属矿等,仍然实施每吨20~60元的定额税征税。肖俊仁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新疆资源税改革已在油气领域先试先行,其他资源税的改革还正在推进。”
另外,多位业界人士预计,目前资源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机制适用于原油和天然气,而在铁矿石等矿产资源税负调整之后,深化资源税改革的下一个目标或许将是占我国能源消耗总量近75%的煤炭。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认为,目前我国的资源税主要还是从量计征、定额征收,与从价计征相比,税额还是比较低的,主要是由于从价计征之后,税额会随着价格的走高而上升,而定额征收的税额则不受价格的影响。他表示,我国的资源税推广的时间还比较短,同时税目也比较少,因此以后有待于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的范围,同时扩大税目。